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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


16.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投入使用时,文件资料应符合 GB 50877 规定。
16.2 每日应对防火卷帘下部、常开式防火门门口处、活动式防火窗窗口处进行 1 次检查,并应清除妨碍设备启闭的物品。
16.3 每季度应对防火卷帘、防火门和活动式防火窗的下列功能进行 1 次检查,每次数量不应低于实际安装数量的 25%,4 次覆盖率应为 100%:
    a) 手动启动常闭式防火门、防火窗应无卡阻现象;
    b)  手动启动防火卷帘控制按钮、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手动拉链,检查防火卷帘上升、下降、停止功能,应无卡阻现象;
    c) 现场手动启动、控制室远程启动常开式防火门,观察防火门是否正常关闭;
    d)  按照设计逻辑关系,触发相应的火灾探测器,观察常开式防火门是否关闭,防火门控制器接收报警及反馈信号情况是否正常;
    e) 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防火卷帘的降落,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
    f)  按照设计逻辑关系,触发相应的火灾探测器,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报警及反馈信号情况;
    g) 检查防火卷帘接线端子是否紧固,清洁箱体,对卷门机机械润滑;
    h) 检查防火卷帘卷门机接地电阻;
    i)  防火门、防火窗转动轴润滑,对破损密封条予以更换,维护闭门器和顺序器,对防火玻璃进行外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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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 DB22/T288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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