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7 泡沫灭火系统
4.7.1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4.7.1.1 消防供水
4.7.1.1.1 系统的消防水源应符合本规程第4.4.1.1条的相关规定。
4.7.1.1.2 消防水箱应符合本规程第4.5.1.1.2条的相关规定。
4.7.1.1.3 稳压设施应符合本规程4.4.1.3条的相关规定。
4.7.1.1.4 泡沫消防泵
4.7.1.1.4.1 系统动力源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系统供配电的其它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第4.2.1.2条~第4.2.1.4条、第4.2.2.1条、第4.2.3条的相关规定。
1 一级电力负荷的电源。
2 二级电力负荷的电源,同时设置作备用动力的柴油机。
3 全部采用柴油机。
4 不设置备用泵的泡沫消防站,可不设置备用动力。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检查系统供电是否符合本条第1款至第4款的其中一款。
4.7.1.1.4.2 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除符合本规程第4.4.1.4.1条、第4.4.1.4.3条、第4.4.1.4.5条~第4.4.1.4.7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消防水泵宜涂绿色,泡沫混合液泵宜涂红色。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涂色。
2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不设置备用泵:非水溶性液体总储量小于5000m³,且单罐容量小于1000m³;水溶性液体总储量小于1000m³,且单罐容量小于500m³。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核查设计要求。
3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泡沫灭火系统应将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的电源状态,系统的手、自动工作状态以及启、停、故障状态反馈至消防控室。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转换手、自动开关,切断水泵供电电源,查看消防控制室信息显示;将水泵置于运行、停止等状态;查看消防控制室水泵的状态信息。
4.7.1.1.5 水泵接合器应符合本规程第4.4.1.5条相关规定。
4.7.1.1.6 泡沫消防泵站与泡沫站
4.7.1.1.6.1 泡沫消防泵站的设置要求除符合本规程第4.4.1.6条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泡沫消防泵站与被保护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或装置的距离不宜小于30m。
项目类别:B类
检查方法:尺量泡沫消防泵站与被保护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或装置的距离。
2 当泡沫消防泵站与被保护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或装置的距离为30m~50m时,泡沫消防泵站的门、窗不宜朝向保护对象。
项目类别:B类
检查方法:尺量泡沫消防泵站与被保护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或装置的距离,观察泡沫消防泵站的门、窗朝向。
3 泡沫消防泵站应设置与本单位消防站或消防保卫部门直接联络的通讯设备。
项目类别:A类
检查方法:观察是否设置水位指示装置,水位指示正常。观察泵站内是否设有设直接接与本单位消防站或消防保卫部门联络的通讯设备,测试该通讯设备,能相互呼叫并通话,铃声和通话语音清晰。
4.7.1.1.6.2 泡沫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严禁将泡沫站设置在防火堤内、围堰内、泡沫灭火系统保护区或其他火灾及爆炸危险区域内。
项目类别:A类
检查方法:观察泡沫站的设置位置。
2 当泡沫站靠近防火堤设置时,其与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罐壁的间距应大于20m,且应具备远程控制功能。
项目类别:A类
检查方法:尺量泡沫站与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罐壁的间距。远程启动控制泡沫混合液进入管网的电动阀门,能按指令正常开启。
3 当泡沫站设置在室内时,其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项目类别:A类
检查方法:核对设计图纸。
4.7.1.2 泡沫液泵
4.7.1.2.1 泡沫液泵供配电应符合本规程第4.7.1.1.4.1条的相关规定。
4.7.1.2.2 泡沫液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液泵应设置备用泵,备用泵的规格型号应与工作泵相同。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观察备用泵的规格型号,应与工作泵相同。
2 泡沫液泵的进、出水管管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尺量进、出水管管径,核对设计要求。
3 泡沫液泵应涂红色。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泡沫液泵的涂色。
4 泡沫液泵的手动控制及运转应正常。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手动操控泡沫液泵的工作泵和备用泵,泡沫液泵能按命令启动、停止。运行时状态稳定。
5 当设有消防控制室时,泡沫液泵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利用手动直接控制装置控制启停。工作泵故障时应能自动切换到备用泵。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手动操控泡沫液泵,泡沫液泵能按命令启动、停止。运行时状态稳定。模拟工作泵故障,远程发出启泵命令,此时水泵控制柜应能自动启动备用泵。
6 泡沫液泵电源状态,手动、自动工作状态,泡沫液泵的启动、停止和故障状态信号应传至消防控制室。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切断水泵供电电源,查看消防控制室信息显示;模拟泡沫液泵故障、启动和停止泡沫液泵消防控制室均能显示其状态。
4.7.1.3 泡沫液储罐
4.7.1.3.1 泡沫液储罐应设置铭牌,标明储量、泡沫液类型、出厂及灌装日期等,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观察泡沫液储罐的储量、规格、型号并与设计要求核对。
4.7.1.3.2 泡沫液储罐附件应齐全、无损坏。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泡沫液储罐的外观和附件。
4.7.1.3.3 泡沫液储罐的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泡沫液储罐周围应留有满足检修需要的通道,其宽度不宜小于700mm,且操作面不宜小于1.5m;当泡沫液储罐上的控制阀距地面高度大于1.8m时,应在操作面处设置操作平台或操作凳。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泡沫液储罐的安装位置。尺量泡沫液储罐的安装高度、检修通道宽度、操作面距离、泡沫液储罐上的控制阀距地面高度。
4.7.1.3.4 设在泡沫泵站外的泡沫液压力储罐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防晒、防冻和防腐等措施。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核对泡沫液储罐的设计要求。观察泡沫液储罐的环境条件和设置的防护措施。
4.7.1.3.5 泡沫液储罐宜涂红色。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泡沫液储罐的涂色。
4.7.1.4 泡沫液
4.7.1.4.1 泡沫液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海水作为系统水源时,必须选择适用于海水的泡沫液。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核查设计要求、泡沫液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根据系统类型、使用场所、是否水溶性、是否适用海水、发泡倍数等核查其选用是否正确。
4.7.1.5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
4.7.1.5.1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的标注方向应与液流方向一致。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标注方向。
4.7.1.5.2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的混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检查产品铭牌,核对型式试验报告。
4.7.1.5.3 当采用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时,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泡沫比例混合器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尺量检查泡沫比例混合器的安装高度。
2 比例混合器的出口背压大于零时,吸液管上应设有防止水倒流泡沫液储罐的措施。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防止水倒流泡沫液储罐的措施。
3 备用的环泵式比例混合器应并联安装在系统上,并应有明显的标志。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备用的环泵式比例混合器的标志。
4.7.1.5.4 当采用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时,应整体安装并与基础牢固固定。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
4.7.1.5.5 当采用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时,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比例混合器的泡沫液进口管道上应设单向阀。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比例混合器的泡沫液进口管道是否设置单向阀,单向阀安装是否与水流方向一致。
2 泡沫液管道上应设冲洗及放空管道。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泡沫液管道上是否设置了冲洗及放空管道。
3 平衡阀的泡沫液进口压力应大于水进口压力,且其压差应满足产品的使用要求。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平衡阀的泡沫液进口压力和水进口压力,压差核对产品参数。
4 整体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应竖直安装在压力水的水平管道上,并应在水和泡沫液进口的水平管道上分别安装压力表,且与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进口处的距离不宜大于300mm。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整体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安装方式。尺量检查压力表与进口处的距离。
5 分体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平衡压力流量控制阀应竖直安装。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平衡压力流量控制阀的安装方式。
6 水力驱动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泡沫液泵应水平安装,安装尺寸和管道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泡沫液泵的安装方式、管道的连接方式并核对设计要求。尺量检查泡沫液泵的安装尺寸。
4.7.1.5.6 管线式比例混合器应安装在压力水的水平管道上或串接在消防水带上,并应靠近储罐或防护区,其吸液口与泡沫液储罐或泡沫液桶最低液面的高度不得大于1.0m。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管线式比例混合器的安装位置。尺量检查吸液口与泡沫液储罐或泡沫液桶最低液面的高度。
4.7.1.6 泡沫产生器
4.7.1.6.1 泡沫产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液上喷射的泡沫产生器或泡沫导流罩应沿罐周均匀布置,其安装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和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核查现场与设计要求是否一致。
2 泡沫降落槽、泡沫溜槽和泡沫堰板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核查现场与设计要求是否一致。
3 外浮顶储罐泡沫喷射口设置在浮顶上时,泡沫混合液支管应固定在支架上,泡沫喷射口T型管的横管应水平安装。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外浮顶储罐泡沫喷射口设置位置、支管的固定、T型管的安装方式。
4 液下及半液下喷射的高背压泡沫产生器应水平安装在防火堤外的泡沫混合液管道上。当一个储罐所需的高背压泡沫产生器并联安装时,应将其并列固定在支架上。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高背压泡沫产生器的安装方式、位置。
4.7.1.7 泡沫消火栓
4.7.1.7.1 泡沫消火栓的安装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要求观察检查。尺量检查泡沫消火栓的安装间距。
4.7.1.7.2 地上式泡沫消火栓应垂直安装,其大口径出液口应朝向消防车道。地下式泡沫消火栓应安装在消火栓井内泡沫混合液管道上,其顶部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得大于400mm,且不小于井盖半径。地下式泡沫消火栓应有永久性明显标志。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泡沫消火栓安装方式。尺量检查地下式泡沫消火栓顶部与井盖底面的距离。
4.7.1.7.3 室内泡沫消火栓的栓口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泡沫消火栓的墙成90°,栓口离地面或操作基面的高度宜为1.1m。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室内泡沫消火栓的栓口方向。尺量检查栓口离地面或操作基面的高度。
4.7.1.7.4 公路隧道泡沫消火栓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间距不应大于50m。
2 应配置带开关的吸气型泡沫枪,软管长度不应小于25m。
项目类别:1~2 B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尺量设置间距、软管长度。
4.7.1.8 管道及阀门
4.7.1.8.1 系统管道的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尺量管道直径。
4.7.1.8.2 泡沫液管道应采用不锈钢管。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观察管道材质。
4.7.1.8.3 当管道穿过防火堤、防火墙、楼板时,应安装套管。穿防火堤和防火墙套管的长度不应小于防火堤和防火墙的厚度,穿楼板套管长度应高出楼板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是否设置套管和套管与管道间的封堵材料。尺量套管高出楼板长度。
4.7.1.8.4 泡沫混合液管道及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储罐的泡沫混合液立管与防火堤内地上水平管道或埋地管道用金属软管连接时, 不得损坏其编织网,并应在金属软管与地上水平管道的连接处设置管道支架或管墩。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泡沫混合液管道金属软管的外观、管道支架。
2 储罐上泡沫混合液立管下端应设置的锈渣清扫口,锈渣清扫口可采用闸阀或盲板封堵;当采用闸阀时,应竖直安装。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锈渣清扫口的设置、阀门。
3 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混合液主管道上应留出泡沫混合液流量检测仪器的安装位置;在泡沫混合液管道上应设置试验检测口;在防火堤外侧最不利和最有利水力条件处的管道上,宜设置供检测泡沫产生器工作压力的压力表接口,并应竖直安装。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
4 外浮顶储罐梯子平台上设置的带闷盖的管牙接口,应靠近平台栏杆安装,并宜高出平台1.0m,其接口应朝向储罐;引至防火堤外设置的管牙接口,应面向道路或朝下。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管牙接口的位置、接口朝向。尺量检查管牙接口安装高度。
4.7.1.8.5 液下喷射和半液下喷射泡沫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下喷射泡沫喷射管的长度和泡沫喷射口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要求观察检查。尺量检查液下喷射泡沫喷射管的长度和泡沫喷射口的安装高度。
2 液下喷射泡沫管道上的防油品渗漏设施宜安装在止回阀出口或泡沫喷射口处;半液下喷射泡沫管道上防油品渗漏的密封膜应安装在泡沫喷射装置的出口;密封膜不应损坏。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防油品渗漏设施的安装位置、密封膜外观。
4.7.1.8.6 在寒冷季节有冰冻的地区,泡沫灭火系统的湿式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有冰冻的地区泡沫灭火系统的湿式管道的保温措施。
4.7.1.8.7 对于设置在防爆区内的地上或管沟敷设的干式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钢制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防雷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静电装置。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防静电接地措施的设置。
4.7.1.8.8 泡沫液管道、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管道过滤器宜涂红色;当管道较多,泡沫系统管道与工业管道涂色有矛盾时,可涂相应的色带或色环;隐蔽工程管道可不涂色。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管道涂色。
4.7.1.8.9 管道的压力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查阅相关资料。
4.7.1.8.10 系统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泡沫混合液管道采用的阀门应按相关标准进行安装,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具有遥控、自动控制功能的阀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置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环境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要求观察检查。
2 液下喷射和半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泡沫管道进储罐处设置的钢质明杆闸阀和止回阀应水平安装,其止回阀上标注的方向应与泡沫的流动方向一致。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闸阀和止回阀的安装方式、方向。
3 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设置的自动排气阀、放空阀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自动排气阀、放空阀的安装方式、位置。
4 泡沫混合液管道上的控制阀应安装在防火堤外,压力表接口的外侧,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泡沫混合液立管上设置的控制阀设置在地上时,其安装高度宜为1.1~1.5m;当控制阀的安装高度大于1.8m时,应设置操作平台或操作凳。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控制阀的安装位置。尺量控制阀距地面的安装高度。
4.7.1.9 系统功能
4.7.1.9.1 低倍数(含高背压)泡沫产生器应进行喷水试验,其进口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应满足在泡沫消防水泵或泡沫混合液泵启动后,将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输送到保护对象的时间不大于5min。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选最不利和最有利的两个防护区或储罐进行试验。用压力表检查,对储罐或不允许进行喷水试验的防护区,喷水口可设在靠近储罐或防护区的水平管道上。关闭非试验储罐或防护区的阀门,观察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用秒表测量泡沫消防水泵或泡沫混合液泵启动后泡沫混合液或泡沫到达最远保护对象的试验接口的时间。
4.7.1.9.2 泡沫消火栓应进行喷水试验,其出口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用压力表测试。
4.7.2 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4.7.2.1 系统形式的选择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根据防护区的总体布局、火灾的危害程度、火灾的种类、扑救条件、技术经济等因素,核对设计形式选择的合理性。
4.7.2.2 消防供水
4.7.2.2.1 消防水源应符合本规程第4.4.1.1条相关要求。
4.7.2.2.2 消防水箱应符合本规程第4.5.1.1.2条相关要求。
4.7.2.2.3 稳压设施应符合本规程第4.4.1.3条相关要求。
4.7.2.2.4 泡沫消防泵应符合本规程第4.7.1.1.4条相关要求。
4.7.2.2.5 水泵接合器应符合本规程第4.4.1.5条相关要求。
4.7.2.2.6 泡沫消防泵站与泡沫站应符合本规程第4.7.1.1.6条相关规定。
4.7.2.3 泡沫液泵应符合本规程第4.7.1.2条相关规定。
4.7.2.4 泡沫液储罐应符合本规程第4.7.1.3条相关规定。
4.7.2.5 泡沫液应满足本规程第4.7.1.4条相关规定。
4.7.2.6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应符合本规程第4.7.1.5条相关规定。
4.7.2.7 泡沫产生器
4.7.2.7.1 中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损坏或随意拆卸附件。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中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外观。
2 安装于油罐上的中倍数泡沫产生器,其进空气口应高于罐壁顶。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空气口是否高于罐壁顶。
4.7.2.7.2 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距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进气端小于或等于0.3m处不应有遮挡物。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进气端是否有障碍物。尺量进气端与障碍物距离。
2 在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发泡网前小于或等于1.0m处,不应有影响泡沫喷放的障碍物。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发泡网前是否有障碍物。尺量发泡网与障碍物距离。
3 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应整体安装,不得拆卸,并应牢固固定。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与产品说明书核对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组件,观察安装是否牢固。
4.7.2.8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采用全淹没系统形式时,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泡沫的围挡应为不燃结构。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观察围挡材料,并核对设计文件要求。
2 在保证人员撤离的前提下,门、窗等位于设计淹没深度以下的开口,应在泡沫喷放前或泡沫喷放同时自动关闭;对于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全淹没系统应对其泡沫损失进行相应补偿。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观察门、窗等开设高度,并核对设计淹没深度。有自动关闭功能的门窗手动试验其自动关闭功能。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查阅设计泡沫用量中是否含开口损失的补偿量。
3 利用防护区外部空气发泡的封闭空间,应设置排气口,排气口的位置应避免燃烧产物或其他有害气体回流到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气口。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观察是否设置排气口及排气口设置位置是否位于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气口附近。
4 防护区内应设置排水设施。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
4.7.2.9 泡沫消火栓应符合本规程第4.7.1.7条相关规定。
4.7.2.10 管道及阀门应符合本规程第4.7.1.8条相关规定。
4.7.2.11 系统功能
4.7.2.11.1 自动控制的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应急操作三种控制方式。手动控制的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设有手动控制和应急操作两种控制方式。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观察系统启动方式。
4.7.2.11.2 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在防护区内设有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的系统,其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的工作状态应在防护区内、外的手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上显示。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转换手动、自动状态,观察消防联动控制器显示信息是否与状态一致。
4.7.2.11.3 自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联动逻辑关系应附合本规程第4.3.1.19条第5款的规定。
2 当系统接收到首个联动触发信号时,应启动防护区内的声光报警器。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将系统设定在自动状态,触发首个联动触发信号,观察该防护区内的声光报警器动作情况。
3 当系统接收到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时,按设计要求输出以下(或以下部分)控制信号:
1) 关闭防护区域的送(排)风机及送(排)风阀。
2) 停止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及关闭设置在该防护区的电动防火阀。
3) 联动控制防护区域开口封闭装置的启动,包括关闭防护区域的门、窗。防护区如设有排气口,应能自动或手动开启。
4) 启动泡沫灭火装置,泡沫灭火控制器可设定不大于30s的延迟时间。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
5) 启动泡沫灭火装置的同时,应启动设置在防护区入口处表示泡沫喷放的带有声警报的灭火剂喷放指示灯;组合分配系统应首先开启相应防护区域的选择阀,然后启动泡沫灭火装置。
6) 在启动延时阶段,按下紧急停止按钮时,应停止正在执行的联动操作。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触发防护区内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并用秒表开始计时,测量延时启动时间,查看防护区内通风和空调设施、防火阀关闭、开口封闭装置、排气口打开、入口处声光报警装置、选择阀以及泡沫灭火装置的动作情况。
4 泡沫灭火装置启动及喷发的各阶段的联动控制及反馈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在控制室观察与泡沫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报警信号、选择阀动作信号、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及本条第2款中联动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
4.7.2.11.4 手动试验时,启动防护区门外手动紧急启动按钮或启动泡沫灭火控制器上对应不同防护区的手动启动按钮,应符合本规程第4.7.2.11.3条第2款及第3款中的要求。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触发防护区外的紧急启动信号,观察该区域的声光报警器应动作和发出相应的联动控制信号。
4.7.3 泡沫—水喷淋和泡沫喷雾系统
4.7.3.1 系统形式的选择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根据火灾的种类、保护对象、设置场所等因素,核对设计形式选择的合理性。
4.7.3.2 消防供水
4.7.3.2.1 消防水源应符合本规程第4.4.1.1条相关要求。
4.7.3.2.2 消防水箱应符合本规程第4.5.1.1.2条相关要求。
4.7.3.2.3 稳压设施应符合本规程第4.4.1.3条相关要求。
4.7.3.2.4 泡沫消防泵应符合本规程第4.7.1.1.4条相关要求。
4.7.3.2.5 水泵接合器应符合本规程第4.4.1.5条相关要求。
4.7.3.2.6 泡沫消防泵站与泡沫站应符合本规程第4.7.1.1.6条相关规定。
4.7.3.3 泡沫液泵应符合本规程第4.7.1.2条相关规定。
4.7.3.4 泡沫液储罐应符合本规程第4.7.1.3条相关规定。
4.7.3.5 泡沫液应满足本规程第4.7.1.4条相关规定。
4.7.3.6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应符合本规程第4.7.1.5条相关规定。
4.7.3.7 报警阀组
4.7.3.7.1 报警阀的安装和功能:
1 湿式报警阀应符合本规程第4.5.1.2条相关规定。
2 干式报警阀应满足本规程第4.5.2.2条相关规定。
3 预作用报警阀应符合本规程第4.5.3.2条相关规定。
4 雨淋阀应符合本规程第4.5.4.2条相关规定。
4.7.3.8 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和功能应符合本规程第4.5.1.3条相关规定。
4.7.3.9 喷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喷头周围不应有影响泡沫喷洒的障碍物。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观察喷头的周围环境。
2 泡沫喷雾喷头应带过滤器。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泡沫喷雾喷头是否有过滤器。
3 喷头的安装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尺量喷头间距。
4.7.3.10 末端试水装置应符合本规程第4.5.1.5条规定。
4.7.3.11 管道及阀门
4.7.3.11.1 泡沫喷淋管道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5.1.6.1条~第4.5.1.6.5条、第4.5.1.6.6条第3款、第4.5.1.6.7条、第4.5.1.6.8条喷淋系统管道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泡沫喷淋管道支、吊架与泡沫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m;与末端泡沫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500mm。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数量及方法:每个保护区域不少于2处。尺量支、吊架与泡沫喷头之间的距离。
2 泡沫喷淋分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泡沫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支、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且支、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当泡沫喷头的设置高度大于10m时,支、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2m。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相邻两泡沫喷头间是否设置支吊架。尺量支、吊架的间距。
4.7.3.11.2 防冻措施要求应满足本规程第4.7.1.8.6条的要求。
4.7.3.11.3 泡沫—水喷淋系统应设置系统试验接口,其口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观察是否设置试验接口,尺量试验接口口径。
4.7.3.11.4 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设置的自动排气阀、放空阀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与设计要求核对自动排气阀和放空阀的设置和安装。
4.7.3.12 系统功能
4.7.3.12.1 泡沫—水雨淋、泡沫—水预作用及泡沫喷雾系统应同时具备自动、手动和应急机械手动启动方式。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观察系统的启动方式。
4.7.3.12.2 采用火灾自动报警设施控制的系统的联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联动逻辑关系分别满足本规程第4.3.1.19条第 2、3款和第4.5.6.6.3条的要求。
2 电磁阀动作,打开启雨淋阀或预作阀。
3 打开泡沫液储罐的出液阀。
4 压力开关动作,信号传至消防控制室。
5 压力开关联动启动泡沫液泵和消防水泵。
6 水力警铃报警。
项目类别:1~6 A类
检测方法:将系统设置在自动状态,模拟火灾,产生系统联动逻辑关系的触发条件,观察雨淋阀或预作阀、出液阀、压力开关、泡沫液泵和消防水泵、水力警铃动作情况,消防控制室是否收到相关报警及动作反馈信号。
4.7.3.12.3 采用传动管控制的系统的联动应符合本规程第4.7.3.12.2条第2款至第6款的要求。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手动打开传动管末端试装置,观察雨淋阀是否自动开启,压力开关是否报警、水力警铃是否报警,压力开关报警信号联动启动泡沫消防泵、打开泡沫液储罐出液阀的情况。
4.7.3.12.4 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当采用湿式报警阀时的联动应符合本规程第4.7.3.12.2条第3款至第6款的要求。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打开末端试验阀,观察湿式报警阀是否动作,压力开关是否报警、水力警铃是否报警,泡沫消防泵是否自动启动,泡沫液储罐的出液阀是否自动打开。
4.7.3.12.5 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启动、停止状态和动作状态均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手动转换泡沫灭火控制器的手自动状态,并在控制室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观察上述状态的反馈是否显示正确。
4.7.1.1 消防供水
4.7.1.1.1 系统的消防水源应符合本规程第4.4.1.1条的相关规定。
4.7.1.1.2 消防水箱应符合本规程第4.5.1.1.2条的相关规定。
4.7.1.1.3 稳压设施应符合本规程4.4.1.3条的相关规定。
4.7.1.1.4 泡沫消防泵
4.7.1.1.4.1 系统动力源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系统供配电的其它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第4.2.1.2条~第4.2.1.4条、第4.2.2.1条、第4.2.3条的相关规定。
1 一级电力负荷的电源。
2 二级电力负荷的电源,同时设置作备用动力的柴油机。
3 全部采用柴油机。
4 不设置备用泵的泡沫消防站,可不设置备用动力。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检查系统供电是否符合本条第1款至第4款的其中一款。
4.7.1.1.4.2 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除符合本规程第4.4.1.4.1条、第4.4.1.4.3条、第4.4.1.4.5条~第4.4.1.4.7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消防水泵宜涂绿色,泡沫混合液泵宜涂红色。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涂色。
2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不设置备用泵:非水溶性液体总储量小于5000m³,且单罐容量小于1000m³;水溶性液体总储量小于1000m³,且单罐容量小于500m³。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核查设计要求。
3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泡沫灭火系统应将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的电源状态,系统的手、自动工作状态以及启、停、故障状态反馈至消防控室。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转换手、自动开关,切断水泵供电电源,查看消防控制室信息显示;将水泵置于运行、停止等状态;查看消防控制室水泵的状态信息。
4.7.1.1.5 水泵接合器应符合本规程第4.4.1.5条相关规定。
4.7.1.1.6 泡沫消防泵站与泡沫站
4.7.1.1.6.1 泡沫消防泵站的设置要求除符合本规程第4.4.1.6条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泡沫消防泵站与被保护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或装置的距离不宜小于30m。
项目类别:B类
检查方法:尺量泡沫消防泵站与被保护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或装置的距离。
2 当泡沫消防泵站与被保护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或装置的距离为30m~50m时,泡沫消防泵站的门、窗不宜朝向保护对象。
项目类别:B类
检查方法:尺量泡沫消防泵站与被保护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或装置的距离,观察泡沫消防泵站的门、窗朝向。
3 泡沫消防泵站应设置与本单位消防站或消防保卫部门直接联络的通讯设备。
项目类别:A类
检查方法:观察是否设置水位指示装置,水位指示正常。观察泵站内是否设有设直接接与本单位消防站或消防保卫部门联络的通讯设备,测试该通讯设备,能相互呼叫并通话,铃声和通话语音清晰。
4.7.1.1.6.2 泡沫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严禁将泡沫站设置在防火堤内、围堰内、泡沫灭火系统保护区或其他火灾及爆炸危险区域内。
项目类别:A类
检查方法:观察泡沫站的设置位置。
2 当泡沫站靠近防火堤设置时,其与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罐壁的间距应大于20m,且应具备远程控制功能。
项目类别:A类
检查方法:尺量泡沫站与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罐壁的间距。远程启动控制泡沫混合液进入管网的电动阀门,能按指令正常开启。
3 当泡沫站设置在室内时,其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项目类别:A类
检查方法:核对设计图纸。
4.7.1.2 泡沫液泵
4.7.1.2.1 泡沫液泵供配电应符合本规程第4.7.1.1.4.1条的相关规定。
4.7.1.2.2 泡沫液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液泵应设置备用泵,备用泵的规格型号应与工作泵相同。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观察备用泵的规格型号,应与工作泵相同。
2 泡沫液泵的进、出水管管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尺量进、出水管管径,核对设计要求。
3 泡沫液泵应涂红色。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泡沫液泵的涂色。
4 泡沫液泵的手动控制及运转应正常。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手动操控泡沫液泵的工作泵和备用泵,泡沫液泵能按命令启动、停止。运行时状态稳定。
5 当设有消防控制室时,泡沫液泵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利用手动直接控制装置控制启停。工作泵故障时应能自动切换到备用泵。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手动操控泡沫液泵,泡沫液泵能按命令启动、停止。运行时状态稳定。模拟工作泵故障,远程发出启泵命令,此时水泵控制柜应能自动启动备用泵。
6 泡沫液泵电源状态,手动、自动工作状态,泡沫液泵的启动、停止和故障状态信号应传至消防控制室。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切断水泵供电电源,查看消防控制室信息显示;模拟泡沫液泵故障、启动和停止泡沫液泵消防控制室均能显示其状态。
4.7.1.3 泡沫液储罐
4.7.1.3.1 泡沫液储罐应设置铭牌,标明储量、泡沫液类型、出厂及灌装日期等,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观察泡沫液储罐的储量、规格、型号并与设计要求核对。
4.7.1.3.2 泡沫液储罐附件应齐全、无损坏。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泡沫液储罐的外观和附件。
4.7.1.3.3 泡沫液储罐的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泡沫液储罐周围应留有满足检修需要的通道,其宽度不宜小于700mm,且操作面不宜小于1.5m;当泡沫液储罐上的控制阀距地面高度大于1.8m时,应在操作面处设置操作平台或操作凳。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泡沫液储罐的安装位置。尺量泡沫液储罐的安装高度、检修通道宽度、操作面距离、泡沫液储罐上的控制阀距地面高度。
4.7.1.3.4 设在泡沫泵站外的泡沫液压力储罐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防晒、防冻和防腐等措施。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核对泡沫液储罐的设计要求。观察泡沫液储罐的环境条件和设置的防护措施。
4.7.1.3.5 泡沫液储罐宜涂红色。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泡沫液储罐的涂色。
4.7.1.4 泡沫液
4.7.1.4.1 泡沫液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海水作为系统水源时,必须选择适用于海水的泡沫液。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核查设计要求、泡沫液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根据系统类型、使用场所、是否水溶性、是否适用海水、发泡倍数等核查其选用是否正确。
4.7.1.5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
4.7.1.5.1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的标注方向应与液流方向一致。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标注方向。
4.7.1.5.2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的混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检查产品铭牌,核对型式试验报告。
4.7.1.5.3 当采用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时,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泡沫比例混合器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尺量检查泡沫比例混合器的安装高度。
2 比例混合器的出口背压大于零时,吸液管上应设有防止水倒流泡沫液储罐的措施。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防止水倒流泡沫液储罐的措施。
3 备用的环泵式比例混合器应并联安装在系统上,并应有明显的标志。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备用的环泵式比例混合器的标志。
4.7.1.5.4 当采用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时,应整体安装并与基础牢固固定。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
4.7.1.5.5 当采用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时,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比例混合器的泡沫液进口管道上应设单向阀。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比例混合器的泡沫液进口管道是否设置单向阀,单向阀安装是否与水流方向一致。
2 泡沫液管道上应设冲洗及放空管道。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泡沫液管道上是否设置了冲洗及放空管道。
3 平衡阀的泡沫液进口压力应大于水进口压力,且其压差应满足产品的使用要求。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平衡阀的泡沫液进口压力和水进口压力,压差核对产品参数。
4 整体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应竖直安装在压力水的水平管道上,并应在水和泡沫液进口的水平管道上分别安装压力表,且与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进口处的距离不宜大于300mm。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整体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安装方式。尺量检查压力表与进口处的距离。
5 分体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平衡压力流量控制阀应竖直安装。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平衡压力流量控制阀的安装方式。
6 水力驱动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泡沫液泵应水平安装,安装尺寸和管道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泡沫液泵的安装方式、管道的连接方式并核对设计要求。尺量检查泡沫液泵的安装尺寸。
4.7.1.5.6 管线式比例混合器应安装在压力水的水平管道上或串接在消防水带上,并应靠近储罐或防护区,其吸液口与泡沫液储罐或泡沫液桶最低液面的高度不得大于1.0m。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管线式比例混合器的安装位置。尺量检查吸液口与泡沫液储罐或泡沫液桶最低液面的高度。
4.7.1.6 泡沫产生器
4.7.1.6.1 泡沫产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液上喷射的泡沫产生器或泡沫导流罩应沿罐周均匀布置,其安装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和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核查现场与设计要求是否一致。
2 泡沫降落槽、泡沫溜槽和泡沫堰板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核查现场与设计要求是否一致。
3 外浮顶储罐泡沫喷射口设置在浮顶上时,泡沫混合液支管应固定在支架上,泡沫喷射口T型管的横管应水平安装。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外浮顶储罐泡沫喷射口设置位置、支管的固定、T型管的安装方式。
4 液下及半液下喷射的高背压泡沫产生器应水平安装在防火堤外的泡沫混合液管道上。当一个储罐所需的高背压泡沫产生器并联安装时,应将其并列固定在支架上。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高背压泡沫产生器的安装方式、位置。
4.7.1.7 泡沫消火栓
4.7.1.7.1 泡沫消火栓的安装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要求观察检查。尺量检查泡沫消火栓的安装间距。
4.7.1.7.2 地上式泡沫消火栓应垂直安装,其大口径出液口应朝向消防车道。地下式泡沫消火栓应安装在消火栓井内泡沫混合液管道上,其顶部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得大于400mm,且不小于井盖半径。地下式泡沫消火栓应有永久性明显标志。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泡沫消火栓安装方式。尺量检查地下式泡沫消火栓顶部与井盖底面的距离。
4.7.1.7.3 室内泡沫消火栓的栓口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泡沫消火栓的墙成90°,栓口离地面或操作基面的高度宜为1.1m。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室内泡沫消火栓的栓口方向。尺量检查栓口离地面或操作基面的高度。
4.7.1.7.4 公路隧道泡沫消火栓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间距不应大于50m。
2 应配置带开关的吸气型泡沫枪,软管长度不应小于25m。
项目类别:1~2 B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尺量设置间距、软管长度。
4.7.1.8 管道及阀门
4.7.1.8.1 系统管道的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尺量管道直径。
4.7.1.8.2 泡沫液管道应采用不锈钢管。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观察管道材质。
4.7.1.8.3 当管道穿过防火堤、防火墙、楼板时,应安装套管。穿防火堤和防火墙套管的长度不应小于防火堤和防火墙的厚度,穿楼板套管长度应高出楼板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是否设置套管和套管与管道间的封堵材料。尺量套管高出楼板长度。
4.7.1.8.4 泡沫混合液管道及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储罐的泡沫混合液立管与防火堤内地上水平管道或埋地管道用金属软管连接时, 不得损坏其编织网,并应在金属软管与地上水平管道的连接处设置管道支架或管墩。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泡沫混合液管道金属软管的外观、管道支架。
2 储罐上泡沫混合液立管下端应设置的锈渣清扫口,锈渣清扫口可采用闸阀或盲板封堵;当采用闸阀时,应竖直安装。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锈渣清扫口的设置、阀门。
3 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混合液主管道上应留出泡沫混合液流量检测仪器的安装位置;在泡沫混合液管道上应设置试验检测口;在防火堤外侧最不利和最有利水力条件处的管道上,宜设置供检测泡沫产生器工作压力的压力表接口,并应竖直安装。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
4 外浮顶储罐梯子平台上设置的带闷盖的管牙接口,应靠近平台栏杆安装,并宜高出平台1.0m,其接口应朝向储罐;引至防火堤外设置的管牙接口,应面向道路或朝下。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管牙接口的位置、接口朝向。尺量检查管牙接口安装高度。
4.7.1.8.5 液下喷射和半液下喷射泡沫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下喷射泡沫喷射管的长度和泡沫喷射口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要求观察检查。尺量检查液下喷射泡沫喷射管的长度和泡沫喷射口的安装高度。
2 液下喷射泡沫管道上的防油品渗漏设施宜安装在止回阀出口或泡沫喷射口处;半液下喷射泡沫管道上防油品渗漏的密封膜应安装在泡沫喷射装置的出口;密封膜不应损坏。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防油品渗漏设施的安装位置、密封膜外观。
4.7.1.8.6 在寒冷季节有冰冻的地区,泡沫灭火系统的湿式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有冰冻的地区泡沫灭火系统的湿式管道的保温措施。
4.7.1.8.7 对于设置在防爆区内的地上或管沟敷设的干式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钢制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防雷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静电装置。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防静电接地措施的设置。
4.7.1.8.8 泡沫液管道、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管道过滤器宜涂红色;当管道较多,泡沫系统管道与工业管道涂色有矛盾时,可涂相应的色带或色环;隐蔽工程管道可不涂色。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管道涂色。
4.7.1.8.9 管道的压力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查阅相关资料。
4.7.1.8.10 系统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泡沫混合液管道采用的阀门应按相关标准进行安装,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具有遥控、自动控制功能的阀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置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环境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要求观察检查。
2 液下喷射和半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泡沫管道进储罐处设置的钢质明杆闸阀和止回阀应水平安装,其止回阀上标注的方向应与泡沫的流动方向一致。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闸阀和止回阀的安装方式、方向。
3 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设置的自动排气阀、放空阀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自动排气阀、放空阀的安装方式、位置。
4 泡沫混合液管道上的控制阀应安装在防火堤外,压力表接口的外侧,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泡沫混合液立管上设置的控制阀设置在地上时,其安装高度宜为1.1~1.5m;当控制阀的安装高度大于1.8m时,应设置操作平台或操作凳。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控制阀的安装位置。尺量控制阀距地面的安装高度。
4.7.1.9 系统功能
4.7.1.9.1 低倍数(含高背压)泡沫产生器应进行喷水试验,其进口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应满足在泡沫消防水泵或泡沫混合液泵启动后,将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输送到保护对象的时间不大于5min。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选最不利和最有利的两个防护区或储罐进行试验。用压力表检查,对储罐或不允许进行喷水试验的防护区,喷水口可设在靠近储罐或防护区的水平管道上。关闭非试验储罐或防护区的阀门,观察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用秒表测量泡沫消防水泵或泡沫混合液泵启动后泡沫混合液或泡沫到达最远保护对象的试验接口的时间。
4.7.1.9.2 泡沫消火栓应进行喷水试验,其出口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用压力表测试。
4.7.2 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4.7.2.1 系统形式的选择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根据防护区的总体布局、火灾的危害程度、火灾的种类、扑救条件、技术经济等因素,核对设计形式选择的合理性。
4.7.2.2 消防供水
4.7.2.2.1 消防水源应符合本规程第4.4.1.1条相关要求。
4.7.2.2.2 消防水箱应符合本规程第4.5.1.1.2条相关要求。
4.7.2.2.3 稳压设施应符合本规程第4.4.1.3条相关要求。
4.7.2.2.4 泡沫消防泵应符合本规程第4.7.1.1.4条相关要求。
4.7.2.2.5 水泵接合器应符合本规程第4.4.1.5条相关要求。
4.7.2.2.6 泡沫消防泵站与泡沫站应符合本规程第4.7.1.1.6条相关规定。
4.7.2.3 泡沫液泵应符合本规程第4.7.1.2条相关规定。
4.7.2.4 泡沫液储罐应符合本规程第4.7.1.3条相关规定。
4.7.2.5 泡沫液应满足本规程第4.7.1.4条相关规定。
4.7.2.6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应符合本规程第4.7.1.5条相关规定。
4.7.2.7 泡沫产生器
4.7.2.7.1 中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损坏或随意拆卸附件。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中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外观。
2 安装于油罐上的中倍数泡沫产生器,其进空气口应高于罐壁顶。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空气口是否高于罐壁顶。
4.7.2.7.2 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距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进气端小于或等于0.3m处不应有遮挡物。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进气端是否有障碍物。尺量进气端与障碍物距离。
2 在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发泡网前小于或等于1.0m处,不应有影响泡沫喷放的障碍物。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发泡网前是否有障碍物。尺量发泡网与障碍物距离。
3 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应整体安装,不得拆卸,并应牢固固定。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与产品说明书核对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组件,观察安装是否牢固。
4.7.2.8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采用全淹没系统形式时,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泡沫的围挡应为不燃结构。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观察围挡材料,并核对设计文件要求。
2 在保证人员撤离的前提下,门、窗等位于设计淹没深度以下的开口,应在泡沫喷放前或泡沫喷放同时自动关闭;对于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全淹没系统应对其泡沫损失进行相应补偿。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观察门、窗等开设高度,并核对设计淹没深度。有自动关闭功能的门窗手动试验其自动关闭功能。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查阅设计泡沫用量中是否含开口损失的补偿量。
3 利用防护区外部空气发泡的封闭空间,应设置排气口,排气口的位置应避免燃烧产物或其他有害气体回流到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气口。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观察是否设置排气口及排气口设置位置是否位于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气口附近。
4 防护区内应设置排水设施。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
4.7.2.9 泡沫消火栓应符合本规程第4.7.1.7条相关规定。
4.7.2.10 管道及阀门应符合本规程第4.7.1.8条相关规定。
4.7.2.11 系统功能
4.7.2.11.1 自动控制的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应急操作三种控制方式。手动控制的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设有手动控制和应急操作两种控制方式。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观察系统启动方式。
4.7.2.11.2 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在防护区内设有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的系统,其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的工作状态应在防护区内、外的手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上显示。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转换手动、自动状态,观察消防联动控制器显示信息是否与状态一致。
4.7.2.11.3 自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联动逻辑关系应附合本规程第4.3.1.19条第5款的规定。
2 当系统接收到首个联动触发信号时,应启动防护区内的声光报警器。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将系统设定在自动状态,触发首个联动触发信号,观察该防护区内的声光报警器动作情况。
3 当系统接收到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时,按设计要求输出以下(或以下部分)控制信号:
1) 关闭防护区域的送(排)风机及送(排)风阀。
2) 停止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及关闭设置在该防护区的电动防火阀。
3) 联动控制防护区域开口封闭装置的启动,包括关闭防护区域的门、窗。防护区如设有排气口,应能自动或手动开启。
4) 启动泡沫灭火装置,泡沫灭火控制器可设定不大于30s的延迟时间。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
5) 启动泡沫灭火装置的同时,应启动设置在防护区入口处表示泡沫喷放的带有声警报的灭火剂喷放指示灯;组合分配系统应首先开启相应防护区域的选择阀,然后启动泡沫灭火装置。
6) 在启动延时阶段,按下紧急停止按钮时,应停止正在执行的联动操作。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触发防护区内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并用秒表开始计时,测量延时启动时间,查看防护区内通风和空调设施、防火阀关闭、开口封闭装置、排气口打开、入口处声光报警装置、选择阀以及泡沫灭火装置的动作情况。
4 泡沫灭火装置启动及喷发的各阶段的联动控制及反馈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在控制室观察与泡沫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报警信号、选择阀动作信号、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及本条第2款中联动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
4.7.2.11.4 手动试验时,启动防护区门外手动紧急启动按钮或启动泡沫灭火控制器上对应不同防护区的手动启动按钮,应符合本规程第4.7.2.11.3条第2款及第3款中的要求。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触发防护区外的紧急启动信号,观察该区域的声光报警器应动作和发出相应的联动控制信号。
4.7.3 泡沫—水喷淋和泡沫喷雾系统
4.7.3.1 系统形式的选择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根据火灾的种类、保护对象、设置场所等因素,核对设计形式选择的合理性。
4.7.3.2 消防供水
4.7.3.2.1 消防水源应符合本规程第4.4.1.1条相关要求。
4.7.3.2.2 消防水箱应符合本规程第4.5.1.1.2条相关要求。
4.7.3.2.3 稳压设施应符合本规程第4.4.1.3条相关要求。
4.7.3.2.4 泡沫消防泵应符合本规程第4.7.1.1.4条相关要求。
4.7.3.2.5 水泵接合器应符合本规程第4.4.1.5条相关要求。
4.7.3.2.6 泡沫消防泵站与泡沫站应符合本规程第4.7.1.1.6条相关规定。
4.7.3.3 泡沫液泵应符合本规程第4.7.1.2条相关规定。
4.7.3.4 泡沫液储罐应符合本规程第4.7.1.3条相关规定。
4.7.3.5 泡沫液应满足本规程第4.7.1.4条相关规定。
4.7.3.6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应符合本规程第4.7.1.5条相关规定。
4.7.3.7 报警阀组
4.7.3.7.1 报警阀的安装和功能:
1 湿式报警阀应符合本规程第4.5.1.2条相关规定。
2 干式报警阀应满足本规程第4.5.2.2条相关规定。
3 预作用报警阀应符合本规程第4.5.3.2条相关规定。
4 雨淋阀应符合本规程第4.5.4.2条相关规定。
4.7.3.8 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和功能应符合本规程第4.5.1.3条相关规定。
4.7.3.9 喷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喷头周围不应有影响泡沫喷洒的障碍物。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观察喷头的周围环境。
2 泡沫喷雾喷头应带过滤器。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泡沫喷雾喷头是否有过滤器。
3 喷头的安装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尺量喷头间距。
4.7.3.10 末端试水装置应符合本规程第4.5.1.5条规定。
4.7.3.11 管道及阀门
4.7.3.11.1 泡沫喷淋管道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5.1.6.1条~第4.5.1.6.5条、第4.5.1.6.6条第3款、第4.5.1.6.7条、第4.5.1.6.8条喷淋系统管道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泡沫喷淋管道支、吊架与泡沫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m;与末端泡沫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500mm。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数量及方法:每个保护区域不少于2处。尺量支、吊架与泡沫喷头之间的距离。
2 泡沫喷淋分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泡沫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支、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且支、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当泡沫喷头的设置高度大于10m时,支、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2m。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观察相邻两泡沫喷头间是否设置支吊架。尺量支、吊架的间距。
4.7.3.11.2 防冻措施要求应满足本规程第4.7.1.8.6条的要求。
4.7.3.11.3 泡沫—水喷淋系统应设置系统试验接口,其口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观察是否设置试验接口,尺量试验接口口径。
4.7.3.11.4 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设置的自动排气阀、放空阀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类别:B类
检测方法:与设计要求核对自动排气阀和放空阀的设置和安装。
4.7.3.12 系统功能
4.7.3.12.1 泡沫—水雨淋、泡沫—水预作用及泡沫喷雾系统应同时具备自动、手动和应急机械手动启动方式。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观察系统的启动方式。
4.7.3.12.2 采用火灾自动报警设施控制的系统的联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联动逻辑关系分别满足本规程第4.3.1.19条第 2、3款和第4.5.6.6.3条的要求。
2 电磁阀动作,打开启雨淋阀或预作阀。
3 打开泡沫液储罐的出液阀。
4 压力开关动作,信号传至消防控制室。
5 压力开关联动启动泡沫液泵和消防水泵。
6 水力警铃报警。
项目类别:1~6 A类
检测方法:将系统设置在自动状态,模拟火灾,产生系统联动逻辑关系的触发条件,观察雨淋阀或预作阀、出液阀、压力开关、泡沫液泵和消防水泵、水力警铃动作情况,消防控制室是否收到相关报警及动作反馈信号。
4.7.3.12.3 采用传动管控制的系统的联动应符合本规程第4.7.3.12.2条第2款至第6款的要求。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手动打开传动管末端试装置,观察雨淋阀是否自动开启,压力开关是否报警、水力警铃是否报警,压力开关报警信号联动启动泡沫消防泵、打开泡沫液储罐出液阀的情况。
4.7.3.12.4 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当采用湿式报警阀时的联动应符合本规程第4.7.3.12.2条第3款至第6款的要求。
项目类别:A类
检测方法:打开末端试验阀,观察湿式报警阀是否动作,压力开关是否报警、水力警铃是否报警,泡沫消防泵是否自动启动,泡沫液储罐的出液阀是否自动打开。
4.7.3.12.5 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启动、停止状态和动作状态均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项目类别:C类
检测方法:手动转换泡沫灭火控制器的手自动状态,并在控制室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观察上述状态的反馈是否显示正确。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顶部
- 上一节:4.6 消防冷却水系统
- 下一节:4.8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