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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筑构造


6.3 屋顶、闷顶和建筑缝隙
问题一: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4.4.10条中提出:高层建筑中明设管径大于或等于dn110塑料排水立管穿越楼板时,应在楼板下侧管道上设置阻火装置,阻火装置是指防火封堵材料吗?这条要求是强制性消防验收的范围吗?
    《消防资源网》解析:
    问题261: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4.4.10条中提出:高层建筑中明设管径大于或等于dn110塑料排水立管穿越楼板时,应在楼板下侧管道上设置阻火装置,阻火装置是指防火封堵材料吗?这条要求是强制性消防验收的范围吗?
    回答:阻火装置通常是指阻火圈,《建规》6.3.5也有类似要求,应予严格执行!
    解析:依《建规》6.3.5条要求:防烟、排烟、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及建筑内的其他管道,在穿越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处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依《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5.2.4条,塑料管道贯穿具有耐火性能要求的建筑结构或构件时,贯穿部位的环形间隙应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并覆盖膨胀性的防火封堵材料;或采用防火封堵板材封堵,并在管道与防火封堵板材之间的缝隙填塞膨胀性的防火封堵材料。对于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还应在竖向贯穿部位的下侧或水平贯穿部位两侧的管道上设置阻火圈或阻火包带。阻火圈应符合《塑料管道阻火圈》XF 304的规定。对于其他管材的管道贯穿具有耐火性能要求的建筑结构或构件时,详见本规范5.2节有关内容。
    如上所述,各标准的要求有别,实际应用中,应以较高要求为准!
    《建规》6.3.5为强条,应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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