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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疲劳


4.5.1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重复作用的钢结构构件及其连接,当应力变化的循环次数n大于或等于5×104次时,应进行疲劳计算。
4.5.2 对于需进行疲劳验算的构件,其所用钢材应具有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4.5.3 高强度螺栓承压型连接不应用于直接承受动力荷载重复作用且需要进行疲劳计算的构件连接。
4.5.4 栓焊并用连接应按全部剪力由焊缝承担的原则,对焊缝进行疲劳验算。

条文说明
4.5.1 参考国外有关规定并结合建筑钢结构的实际情况,本条规定了直接承受动力荷载重复作用的钢结构构件和连接,在常温、无强烈腐蚀作用环境下需要进行疲劳计算的循环次数。当钢结构承受的应力循环次数小于本条要求时,可不进行疲劳计算,且可按照不需要验算疲劳的要求选用钢材。
4.5.2 冲击韧性是衡量钢材断裂时所做功的指标,其值随金属组织和结晶状态的改变而急剧变化。钢中的非金属夹杂物、带状组织、脱氧不良等都将给钢材的冲击韧性带来不良影响。冲击韧性是钢材在冲击荷载或多向拉应力下具有可靠性能的保证,可间接反映钢材抵抗低温、应力集中、多向拉应力、加荷速率(冲击)和重复荷载等因素导致脆断的能力。因此,对需要进行疲劳验算的结构的钢材,本条规定了其应具有在不同试验温度下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4.5.3 因高强度螺栓承压型连接允许接头滑移,并有较大变形。故对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以及接头变形会引起结构内力和结构刚度有较大变化的敏感构件,不应采用高强度螺栓承压型连接。冷弯薄壁型钢构件因板壁很薄,孔壁承压能力非常低,易引起连接板撕裂破坏,并因承压承载力较小且低于摩擦承载力,使用高强度螺栓承压型连接非常不经济,故不宜采用承压型连接。但当承载力不是控制因素时,可以考虑采用承压型连接。
4.5.4 国内外相关标准和研究文献以及试验研究结果表明,高强度螺栓摩擦型连接与焊缝能较好地共同工作,栓焊并用连接的承载力要高于单独螺栓或焊接连接的承载力,为了偏于安全,故作出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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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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