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7 表面要求


7.1 沟槽管件表面应平整、光洁,不准许有影响性能的气孔、砂眼、夹渣、冷隔、缩孔、裂纹、凹陷等缺陷。铸造沟槽部位无凸起、凹陷等缺陷。沟槽管件加工部位无加工缺陷及磕碰损伤。标识清晰可辨。
7.2 沟槽管件表面应进行浸漆、喷塑、热镀锌等方式的防腐处理:
    a)漆层。应均匀、光滑、牢固,无漆瘤、积漆、漏漆,漆层厚度不小于25.4μm,漆层含铅量小于0.009%。
    b)塑层。应均匀、连续、光滑、牢固,应用于消防系统时应不易燃。塑层厚度不小于40μm。
    c)热镀锌层。镀锌沟槽管件表面锌层应均匀、连续光滑,不应有漏锌、锌层脱落、黑斑等缺陷;与橡胶圈/垫的接触面不准许有锌瘤、锌渣、堆锌等附属物,锌层含铅量不大于0.1%。最小锌层厚度63μm。
7.3 螺栓、螺母应进行热镀锌、电镀锌等防腐处理:
    a)电镀锌。电镀层有明亮的光泽,且锌层均匀完整,局部不得有漏锌和锈蚀斑点,锌层厚度不小于8μm。
    b)热镀锌。热镀锌应符合GB/T5267.3中的规定,表面应光滑,无漏镀面、锌瘤、黑斑、无残留的溶剂渣、氧化皮夹杂物和损害零件预定使用性能的其他缺陷。锌层厚度不小于40μm。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沟槽式管路连接件技术规范 GB/T36019-2018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