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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了合理地设计泡沫灭火系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设置的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船舶、海上石油平台等场所设置的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
1.0.3 含有下列物质的场所,不应选用泡沫灭火系统:
1 硝化纤维、炸药等在无空气的环境中仍能迅速氧化的化学物质与强氧化剂;
2 钾、钠、烷基铝、五氧化二磷等遇水发生危险化学反应的活泼金属和化学物质;
1.0.4 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设置的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船舶、海上石油平台等场所设置的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
1.0.3 含有下列物质的场所,不应选用泡沫灭火系统:
1 硝化纤维、炸药等在无空气的环境中仍能迅速氧化的化学物质与强氧化剂;
2 钾、钠、烷基铝、五氧化二磷等遇水发生危险化学反应的活泼金属和化学物质;
1.0.4 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本条主要说明制定本规范的意义和目的。
本规范涵盖了低倍数、中倍数、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和泡沫-水喷淋系统的设计要求。
合理的设计是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国内外有不少成功的灭火案例。近年来,在我国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先后成功扑灭过10000m³ 凝析油内浮顶储罐全液面火灾、150000m³原油浮顶储罐密封区火灾、100000m³原油浮顶储罐密封区火灾等多起大型石油储罐火灾。实践证明,其规定是合理、 有效的。
本次修改增加了部分新设计内容,拓展了泡沫灭火系统的应用范围。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适用和不适用的范围。
泡沫灭火系统是随着石油工业的发展而产生的。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出现了正规的泡沫灭火系统。我国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研究并应用泡沫灭火系统。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相应技术规范的先后颁布,泡沫灭火系统得到广泛使用。应用的主要场所有:石油化工企业生产区、油库、地下工程、汽车库、仓库、煤矿、大型飞机库、船舶等场所。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陆上场所。
1.0.4 本规范是一本专业性的工程技术标准,除本规范不适用的场所外,只要规定设置泡沫灭火系统的工程,就应根据本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至于哪些部位需要设置泡沫灭火系统,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等有关规范执行。
另外,与泡沫灭火系统设计配套的规范,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等,以及相关产品国家标准,都应遵照执行。
本规范涵盖了低倍数、中倍数、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和泡沫-水喷淋系统的设计要求。
合理的设计是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国内外有不少成功的灭火案例。近年来,在我国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先后成功扑灭过10000m³ 凝析油内浮顶储罐全液面火灾、150000m³原油浮顶储罐密封区火灾、100000m³原油浮顶储罐密封区火灾等多起大型石油储罐火灾。实践证明,其规定是合理、 有效的。
本次修改增加了部分新设计内容,拓展了泡沫灭火系统的应用范围。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适用和不适用的范围。
泡沫灭火系统是随着石油工业的发展而产生的。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出现了正规的泡沫灭火系统。我国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研究并应用泡沫灭火系统。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相应技术规范的先后颁布,泡沫灭火系统得到广泛使用。应用的主要场所有:石油化工企业生产区、油库、地下工程、汽车库、仓库、煤矿、大型飞机库、船舶等场所。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陆上场所。
1.0.4 本规范是一本专业性的工程技术标准,除本规范不适用的场所外,只要规定设置泡沫灭火系统的工程,就应根据本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至于哪些部位需要设置泡沫灭火系统,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等有关规范执行。
另外,与泡沫灭火系统设计配套的规范,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等,以及相关产品国家标准,都应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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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2.1 通用术语
- 2.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术语
- 2.3 中倍数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术语
- 2.4 泡沫-水喷淋系统与泡沫喷雾系统术语
- 3 泡沫液和系统组件
- 3.1 一般规定
- 3.2 泡沫液的选择和储存
- 3.3 泡沫消防泵
- 3.4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
- 3.5 泡沫液储罐
- 3.6 泡沫产生装置
- 3.7 控制阀门和管道
- 4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4.1 一般规定
- 4.2 固定顶储罐
- 4.3 外浮顶储罐
- 4.4 内浮顶储罐
- 4.5 其它场所
- 5 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5.1 全淹没与局部应用系统及移动式系统
- 5.2 油罐固定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6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6.1 一般规定
- 6.2 全淹没系统
- 6.3 局部应用系统
- 6.4 移动式系统
- 7 泡沫-水喷淋系统与泡沫喷雾系统
- 7.1 一般规定
- 7.2 泡沫-水雨淋系统
- 7.3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
- 7.4 泡沫喷雾系统
- 8 泡沫消防泵站及供水
- 8.1 泡沫消防泵站与泡沫站
- 8.2 系统供水
- 9 水力计算
- 9.1 系统的设计流量
- 9.2 管道水力计算
- 9.3 减压措施
- 附录A 水溶性液体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试验方法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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