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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泡沫喷雾系统
7.4.1 泡沫喷雾系统可采用下列形式:
1 由压缩氮气驱动储罐内的泡沫预混液经泡沫喷雾喷头喷洒泡沫到防护区;
2 由压力水通过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输送泡沫混合液经泡沫喷雾喷头喷洒泡沫到防护区。
7.4.2 当保护油浸电力变压器时,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护面积应按变压器油箱本体水平投影且四周外延1m计算确定;
2 泡沫混合液或泡沫预混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8L/(min·㎡);
3 泡沫混合液或泡沫预混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5min;
4 喷头的设置应使泡沫覆盖变压器油箱顶面,且每个变压器进出线绝缘套管升高座孔口应设置单独的喷头保护;
5 保护绝缘套管升高座孔口喷头的雾化角宜为60º,其他喷头的雾化角不应大于90º;
6 所用泡沫灭火剂的灭火性能级别应为Ⅰ级,抗烧水平不应低于C级。
7.4.3 当保护非溶性液体室内场所时,泡沫混合液或预混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6.5L/(min·㎡),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0min。系统喷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护面积内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均匀;
2 泡沫应直接喷洒到保护对象上;
3 喷头周围不应有影响泡沫喷洒的障碍物。
7.4.4 喷头应带过滤器,其工作压力不应小于其额定压力,且不宜高于其额定压力0.1MPa。
7.4.5 系统喷头、管道与电气设备带电(裸露)部分的安全净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4.6 泡沫喷雾系统应同时具备自动、手动和应急机械手动启动方式。在自动控制状态下,灭火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s。与泡沫喷雾系统联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
7.4.7 系统湿式供液管道应选用不锈钢管;干式供液管道可选用热镀锌钢管。
7.4.8 当动力源采用压缩氮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所需动力源瓶组数量应按下式计算:
2 系统储液罐、启动装置、氮气驱动装置应安装在温度高于0℃的专用设备间内。
7.4.9 当系统采用泡沫预混液时,其有效使用期不宜小于3年。
1 由压缩氮气驱动储罐内的泡沫预混液经泡沫喷雾喷头喷洒泡沫到防护区;
2 由压力水通过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输送泡沫混合液经泡沫喷雾喷头喷洒泡沫到防护区。
7.4.2 当保护油浸电力变压器时,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护面积应按变压器油箱本体水平投影且四周外延1m计算确定;
2 泡沫混合液或泡沫预混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8L/(min·㎡);
3 泡沫混合液或泡沫预混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5min;
4 喷头的设置应使泡沫覆盖变压器油箱顶面,且每个变压器进出线绝缘套管升高座孔口应设置单独的喷头保护;
5 保护绝缘套管升高座孔口喷头的雾化角宜为60º,其他喷头的雾化角不应大于90º;
6 所用泡沫灭火剂的灭火性能级别应为Ⅰ级,抗烧水平不应低于C级。
7.4.3 当保护非溶性液体室内场所时,泡沫混合液或预混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6.5L/(min·㎡),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0min。系统喷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护面积内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均匀;
2 泡沫应直接喷洒到保护对象上;
3 喷头周围不应有影响泡沫喷洒的障碍物。
7.4.4 喷头应带过滤器,其工作压力不应小于其额定压力,且不宜高于其额定压力0.1MPa。
7.4.5 系统喷头、管道与电气设备带电(裸露)部分的安全净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4.6 泡沫喷雾系统应同时具备自动、手动和应急机械手动启动方式。在自动控制状态下,灭火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s。与泡沫喷雾系统联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
7.4.7 系统湿式供液管道应选用不锈钢管;干式供液管道可选用热镀锌钢管。
7.4.8 当动力源采用压缩氮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所需动力源瓶组数量应按下式计算:
2 系统储液罐、启动装置、氮气驱动装置应安装在温度高于0℃的专用设备间内。
7.4.9 当系统采用泡沫预混液时,其有效使用期不宜小于3年。
条文说明
7.4.1 本条规定了泡沫喷雾系统可采用的两种形式,由于第一种形式结构简单且造价比较低,目前国内大都采用此种形式。
7.4.2 本条规定了泡沫喷雾系统保护独立变电站的油浸电力变压器时的设计参数,主要根据实体试验制定。
2007年4月至9月,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相关单位对泡沫喷雾系统灭油浸变压器火灾进行了一系列实体试验。试验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小型模拟试验,变压器模型长2.5m、宽1.6 m、高1.5m,集油坑长3.15m、宽2m、深0.3m。第二阶段为容量大于180000kV·A 大型模拟油浸变压器实体火灾灭火试验,变压器模型7m、宽4m、高4m,集油坑长8m、宽5m、深1m。试验油品为检修更替下的-25#变压器油,主要试验结果见表6。
7.4.2 本条规定了泡沫喷雾系统保护独立变电站的油浸电力变压器时的设计参数,主要根据实体试验制定。
2007年4月至9月,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相关单位对泡沫喷雾系统灭油浸变压器火灾进行了一系列实体试验。试验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小型模拟试验,变压器模型长2.5m、宽1.6 m、高1.5m,集油坑长3.15m、宽2m、深0.3m。第二阶段为容量大于180000kV·A 大型模拟油浸变压器实体火灾灭火试验,变压器模型7m、宽4m、高4m,集油坑长8m、宽5m、深1m。试验油品为检修更替下的-25#变压器油,主要试验结果见表6。
表中试验编号1、2、3为小型试验,试验编号4、5为大型试验。
1 变压器发生火灾时需要同时保护变压器油箱本体及下面的集油坑,集油坑一般在变压器的四周外延0.5m,同时考虑一定的安全系数,确定保护面积按油箱本体水平投影且四周外延1m 计算;
2 由表6可知,对于大型油浸变压器,在供给强度为7L/ (min • ㎡)时,可在4min之内灭火,考虑一定的安全系数,将供给强度确定为不小于8L/(min • ㎡);
3 从试验情况看,不管是小型试验还是大型试验,一般在5min内可以灭火,但考虑到当泡沫喷雾灭火系统不能有效灭火 时,消防队赶到现场救援需15min,国内就曾有消防队利用泡沫消防车灭油浸变压器火灾的案例。因此,将连续供给时间确定为不低于15min;
4 通过对国内变压器火灾案例进行调研,发现变压器起火后,最易从绝缘套管部位开裂。因此,应对进出线绝缘套管升高座孔口设置单独的喷头保护,以使喷洒的泡沫覆盖其孔口 ;
5 保护变压器绝缘套管升高座孔口的喷头雾化角宜为60°,以使更多泡沫能够进入变压器油箱;
6 由试验可知,灭火时进入油箱内的泡沫比较少,液面覆盖的泡沫层很薄。因此,宜选用灭火性能级别较高的泡沫液。
7.4.3 本条参照泡沫-水喷淋系统的设计参数制定。
7.4.5 水雾喷头、管道均为导体,其与高压电气设备带电(裸露) 部分的最小安全净距是设计中不可忽略的问题,各国相应的标准规范均作了具体规定。最小安全净距参见现行行业标准《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352的规定。
7.4.8 瓶组数量采用波意耳-马略特定律计算,同时考虑不小于1.5的裕量系数。
1 变压器发生火灾时需要同时保护变压器油箱本体及下面的集油坑,集油坑一般在变压器的四周外延0.5m,同时考虑一定的安全系数,确定保护面积按油箱本体水平投影且四周外延1m 计算;
2 由表6可知,对于大型油浸变压器,在供给强度为7L/ (min • ㎡)时,可在4min之内灭火,考虑一定的安全系数,将供给强度确定为不小于8L/(min • ㎡);
3 从试验情况看,不管是小型试验还是大型试验,一般在5min内可以灭火,但考虑到当泡沫喷雾灭火系统不能有效灭火 时,消防队赶到现场救援需15min,国内就曾有消防队利用泡沫消防车灭油浸变压器火灾的案例。因此,将连续供给时间确定为不低于15min;
4 通过对国内变压器火灾案例进行调研,发现变压器起火后,最易从绝缘套管部位开裂。因此,应对进出线绝缘套管升高座孔口设置单独的喷头保护,以使喷洒的泡沫覆盖其孔口 ;
5 保护变压器绝缘套管升高座孔口的喷头雾化角宜为60°,以使更多泡沫能够进入变压器油箱;
6 由试验可知,灭火时进入油箱内的泡沫比较少,液面覆盖的泡沫层很薄。因此,宜选用灭火性能级别较高的泡沫液。
7.4.3 本条参照泡沫-水喷淋系统的设计参数制定。
7.4.5 水雾喷头、管道均为导体,其与高压电气设备带电(裸露) 部分的最小安全净距是设计中不可忽略的问题,各国相应的标准规范均作了具体规定。最小安全净距参见现行行业标准《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352的规定。
7.4.8 瓶组数量采用波意耳-马略特定律计算,同时考虑不小于1.5的裕量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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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2.1 通用术语
- 2.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术语
- 2.3 中倍数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术语
- 2.4 泡沫-水喷淋系统与泡沫喷雾系统术语
- 3 泡沫液和系统组件
- 3.1 一般规定
- 3.2 泡沫液的选择和储存
- 3.3 泡沫消防泵
- 3.4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
- 3.5 泡沫液储罐
- 3.6 泡沫产生装置
- 3.7 控制阀门和管道
- 4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4.1 一般规定
- 4.2 固定顶储罐
- 4.3 外浮顶储罐
- 4.4 内浮顶储罐
- 4.5 其它场所
- 5 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5.1 全淹没与局部应用系统及移动式系统
- 5.2 油罐固定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6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6.1 一般规定
- 6.2 全淹没系统
- 6.3 局部应用系统
- 6.4 移动式系统
- 7 泡沫-水喷淋系统与泡沫喷雾系统
- 7.1 一般规定
- 7.2 泡沫-水雨淋系统
- 7.3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
- 7.4 泡沫喷雾系统
- 8 泡沫消防泵站及供水
- 8.1 泡沫消防泵站与泡沫站
- 8.2 系统供水
- 9 水力计算
- 9.1 系统的设计流量
- 9.2 管道水力计算
- 9.3 减压措施
- 附录A 水溶性液体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试验方法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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