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4 内浮顶储罐
4.4.1 钢制单盘式、双盘式与敞口隔舱式内浮顶储罐的保护面积,应按罐壁与泡沫堰板间的环形面积确定;其他内浮顶储罐应按固定顶储罐对待。
4.4.2 钢制单盘式、双盘式与敞口隔舱式内浮顶储罐的泡沫堰板设置、单个泡沫产生器保护周长及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与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堰板与罐壁的距离不应小于0.55m,其高度不应小于0.5m;
2 单个泡沫产生器保护周长不应大于24m;
3 非水溶性液体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12.5L/(min·m2 );
4 水溶性液体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4.2.2条第3款规定的1.5倍;
5 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min。
4.4.3 按固定顶储罐对待的内浮顶储罐,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和连续供给时间及泡沫产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水溶性液体,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第1款的规定;
2 水溶性液体,当设有泡沫缓冲装置时,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第3款的规定;
3 水溶性液体,当未设泡沫缓冲装置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第3款的规定,但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本规范第4.2.2条第3款规定的1.5倍;
4 泡沫产生器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2.3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且数量不应少于2个。
4.4.4 按固定顶储罐对待的内浮顶储罐,其泡沫混合液管道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2.6条~第4.2.8条的规定;钢制单盘式、双盘式与敞口隔舱式内浮顶储罐,其泡沫混合液管道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2.7条、第4.3.5条、第4.3.8条的规定。
4.4.2 钢制单盘式、双盘式与敞口隔舱式内浮顶储罐的泡沫堰板设置、单个泡沫产生器保护周长及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与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堰板与罐壁的距离不应小于0.55m,其高度不应小于0.5m;
2 单个泡沫产生器保护周长不应大于24m;
3 非水溶性液体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12.5L/(min·m2 );
4 水溶性液体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4.2.2条第3款规定的1.5倍;
5 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min。
4.4.3 按固定顶储罐对待的内浮顶储罐,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和连续供给时间及泡沫产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水溶性液体,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第1款的规定;
2 水溶性液体,当设有泡沫缓冲装置时,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第3款的规定;
3 水溶性液体,当未设泡沫缓冲装置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第3款的规定,但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本规范第4.2.2条第3款规定的1.5倍;
4 泡沫产生器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2.3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且数量不应少于2个。
4.4.4 按固定顶储罐对待的内浮顶储罐,其泡沫混合液管道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2.6条~第4.2.8条的规定;钢制单盘式、双盘式与敞口隔舱式内浮顶储罐,其泡沫混合液管道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2.7条、第4.3.5条、第4.3.8条的规定。
条文说明
4.4.1 虽然钢制单盘式、双盘式与敞口隔舱式内浮顶(见现行国 家标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 50341)储罐有固 定顶,但其浮盘与罐内液体直接接触,挥发出的可燃蒸气较少,且 罐上部有排气孔,浮盘以上的罐内空间整体爆炸着火的可能性极小。由于该储罐的浮盘不宜被破坏,可燃蒸气一般存在于密封区,与本规范规定的外浮顶储罐一样,发生火灾时,其着火范围基本局限在密封处。所以,规定此类储罐的保护面积与外浮顶储罐一样,按罐壁与泡沫堰板间的环形面积确定。
其他如由铝合金或人工合成材料等制作浮盘的内浮顶储罐, 因其浮盘易损等,与钢制单盘式、双盘式与敞口隔舱式内浮顶储罐相比,安全性有较大差距,其火灾案例较多,且多表现为浮盘被破 坏的火灾。为此,规定按固定顶储罐对待。
4.4.2 内浮顶储罐通常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液体。由于火灾时炽热的金属罐壁和泡沫堰板及密封对泡沫的破坏,其供给强度也应大于固定顶储罐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到目前为止,按环形密封区设防的水溶性液体浮顶储罐,尚未开展过灭火试验,但无疑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大于非水溶性液体。本规定综合了上述两方面的分析,并参照了对外浮顶储罐的相关规定。
本条第1款~第3款及第5款要求必须做到,否则灭火无法保证,为此定为强制性条文。
4.4.3 由于该储罐无法设置泡沫溜槽等固定缓冲装置,其他不影响浮盘上下浮动的泡沫缓冲装置应用较少,技术不一定成熟。考虑到上述缘由,允许此类储罐不设泡沫缓冲装置;另外,浮盘可能会有一定残存,对泡沫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所以,为安全可靠, 规定延长泡沫混合液供给时间。
其他如由铝合金或人工合成材料等制作浮盘的内浮顶储罐, 因其浮盘易损等,与钢制单盘式、双盘式与敞口隔舱式内浮顶储罐相比,安全性有较大差距,其火灾案例较多,且多表现为浮盘被破 坏的火灾。为此,规定按固定顶储罐对待。
4.4.2 内浮顶储罐通常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液体。由于火灾时炽热的金属罐壁和泡沫堰板及密封对泡沫的破坏,其供给强度也应大于固定顶储罐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到目前为止,按环形密封区设防的水溶性液体浮顶储罐,尚未开展过灭火试验,但无疑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大于非水溶性液体。本规定综合了上述两方面的分析,并参照了对外浮顶储罐的相关规定。
本条第1款~第3款及第5款要求必须做到,否则灭火无法保证,为此定为强制性条文。
4.4.3 由于该储罐无法设置泡沫溜槽等固定缓冲装置,其他不影响浮盘上下浮动的泡沫缓冲装置应用较少,技术不一定成熟。考虑到上述缘由,允许此类储罐不设泡沫缓冲装置;另外,浮盘可能会有一定残存,对泡沫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所以,为安全可靠, 规定延长泡沫混合液供给时间。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2.1 通用术语
- 2.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术语
- 2.3 中倍数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术语
- 2.4 泡沫-水喷淋系统与泡沫喷雾系统术语
- 3 泡沫液和系统组件
- 3.1 一般规定
- 3.2 泡沫液的选择和储存
- 3.3 泡沫消防泵
- 3.4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
- 3.5 泡沫液储罐
- 3.6 泡沫产生装置
- 3.7 控制阀门和管道
- 4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4.1 一般规定
- 4.2 固定顶储罐
- 4.3 外浮顶储罐
- 4.4 内浮顶储罐
- 4.5 其它场所
- 5 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5.1 全淹没与局部应用系统及移动式系统
- 5.2 油罐固定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6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6.1 一般规定
- 6.2 全淹没系统
- 6.3 局部应用系统
- 6.4 移动式系统
- 7 泡沫-水喷淋系统与泡沫喷雾系统
- 7.1 一般规定
- 7.2 泡沫-水雨淋系统
- 7.3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
- 7.4 泡沫喷雾系统
- 8 泡沫消防泵站及供水
- 8.1 泡沫消防泵站与泡沫站
- 8.2 系统供水
- 9 水力计算
- 9.1 系统的设计流量
- 9.2 管道水力计算
- 9.3 减压措施
- 附录A 水溶性液体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试验方法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