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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 106一2021

主编部门: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批准部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国家 发展 和 改革 委 员会
施行 日期 : 2 0 2 1 年 1 2 月 1 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批准发布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21〕84 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2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192号),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编制的《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建标106-2021,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06-2008)同时废止。
    在中医医院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本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2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192号)的要求,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会同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等单位,在《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06一200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中医医院是中医药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建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好地推动健康中国建设,结合新时代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需求,针对中医医院在新冠肺炎疫情中暴露出的短板和弱项,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收集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1200所不同规模中医医院的现状资料,进一步对近三年新建、改建和扩建规模较大的中医医院开展书面调查和现场调研,认真总结《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06一2008,实施情况和多年来中医医院建设的经验教训,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意见,按照以人为本、体现中医药特色、平战结合、防治结合的原则,进行了本建设标准的修订工作。
    本建设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与规划布局、建筑面积指标、建筑与建筑设备、医疗设备、相关指标。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进一步强调规划引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总体规划设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基础设施,适当提高中医医院建筑面积指标,突出中医药特色业务用房建设需求,满足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康复、教学、科研的全面发展,提高公共卫生防控能力,优化医院整体空间环境,促进信息化发展,不断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做到规模适宜、装备适度、安全环保、经济适用,推进新时代中医医院建设。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邮政编码:10002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主编单位: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
    参编单位: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项目管理中心
                      北京工业大学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卫生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主要起草人:黄锡璆 许海涛 梁建岚 刘群峰 贾忠武 陈丽娜李天伟 尚利娟 郑格琳 杨永生 徐涛 雷敏 杨友群 俞东青 成玲 徐兴良 陈菲 王珊 朱滨 勾振远 黄晓家 陈兴忠 刘强 孔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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