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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太阳能集热系统施工


5.3.1 太阳能集热系统的施工安装应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包括与主体结构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相关工种的协调配合方案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5.3.2 太阳能集热系统施工安装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文件应齐备,且应已通过施工图审查;
    2 应具备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3 施工场地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4 现场水、电、场地、道路等条件应满足正常施工需要;
    5 预留基础、孔洞、设施应符合设计图纸;
    6 既有建筑应经结构复核,或具备法定检测机构同意安装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的鉴定文件。
5.3.3 太阳能集热器的安装方位和安装倾角应符合设计要求。
5.3.4 太阳能集热器的连接方式及真空管与联箱的密封方式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5.3.5 安装在平屋面专用基座上的太阳能集热器,基座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座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应牢固,并应进行防水处理,其防水制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规定要求。
5.3.6 埋设在坡屋面结构层的预埋件应在结构层施工时埋入,位置应准确。预埋件应做防腐处理,在太阳能集热系统安装前应采取保护措施。
5.3.7 带支架安装的太阳能集热器,其支架强度、抗风能力、防腐处理和热补偿措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5.3.8 太阳能集热系统管线穿过屋面、露台时,应预埋防水套管。
5.3.9 太阳能集热系统连接管线、部件、阀门等配件选用的材料应耐受系统的最高工作温度和工作压力。
5.3.10 进场安装的太阳能集热系统的产品、配件、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其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太阳能集热器应有性能检测报告。
5.3.11 太阳能集热系统的管道施工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釆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相关规定。
5.3.12 液体工质太阳能集热系统安装完毕后,设备和管路保温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釆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规定。
5.3.13 系统的电缆线路施工和电气设施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8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相关规定。
5.3.14 系统中电气设备和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金属部件应做等电位连接处理。电气接地装置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的规定。
5.3.15 系统中传感器的接线应牢固可靠,接触应良好。传感器控制线应做防水处理。传感器安装应与被测部位良好接触并进行标识,温度传感器四周应保温。

条文说明
5.3.1 目前国内现状,太阳能供热釆暖系统的施工安装通常由专门的太阳能工程公司承担,作为一个独立工程实施完成,而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的安装与土建、装修等相关施工作业有很强的关联性,所以,要强调施工组织设计,以避免差错,提高施工效率。
5.3.2 目前太阳能集热系统施工安装人员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不规范施工的现象时有发生;所以,要着重强调必要的施工条件,不满足条件时不能肓目施工。
5.3.3 太阳能集热器的安装方位和安装倾角对釆光面上可以接收到的太阳辐射有很大影响,进而影响系统的运行效果,因此,应保证按设计要求的方位和倾角进行安装;推荐使用罗盘仪确定方位,罗盘仪操作方便,是简便易行的定位工具。
5.3.4 太阳能集热器的种类繁多,不同企业产品设计的相互连接方式以及真空管与联箱的密封方式有较大差别,其连接、密封的具体操作方法通常都在产品说明书中详细说明,所以,在本条规定中予以强调,要求按具体产品所设计的连接和密封方式安装,并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进行具体操作。
5.3.5 平屋面上用于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的专用基座,其强度是为保证集热器防风、抗震及今后运行安全,通过设计计算提出的关键指标,施工时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否则基座强度就得不到保证;基座的防水处理做不好,会引发屋面漏水,影响顶层住户的切身利益,在既有建筑屋面上安装时,需要刨开屋面面层做基座,会破坏原有防水结构,基座完工后,被破坏部位需重做防水,应严格按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规定要求进行防水制作。
5.3.6 本条是对埋设在坡屋面结构层预埋件的施工工序的规定,对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同样适用。
5.3.7 在部分围护结构表面,如平屋面上安装太阳能集热器时,集热器需安装在支架上,支架通常由同一生产企业提供,本条对集热器支架提出要求。根据集热器所安装地区的气候特点,支架的强度、抗风能力、防腐处理和热补偿措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部分指标在设计未作规定时,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
5.3.8 本条是防止因太阳能集热系统管线穿过屋面、露台时造成这些部位漏水的重要措施,应严格执行。
5.3.9 本条规定了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连接管线、部件、阀门等配件选用材料的耐受温度,以防止系统破坏,提高系统部件的耐久性和系统工作寿命。
5.3.10 本条对进场安装的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产品、配件、材料及其性能提出了要求,针对目前国内企业普遍不重视太阳能集热器性能检测的现状,规定了应提供集热器进场产品的性能检测报告。
5.3.11 管道的施工安装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中已有详细的规定,严格执行即可。
5.3.12 本条规定了系统管道的水压试验压力取值。一般情况下,设计会提出系统的工作压力要求,此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规定,取1.5倍的工作压力作为水压试验压力;而对可能出现的设计未注明的情况,则分不同系统提出了要求。开式太阳能集热系统虽然可以看作无压系统,但为保证系统不因突发的压力波动造成漏水或损坏,仍要求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1MPa做水压试验;闭式太阳能集热系统和采暖系统均为有压力系统,所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规定进行水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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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标准 GB5049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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