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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及其管理,做到防护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高处作业中的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部位的施工。
1.0.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本条说明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在于防止高处作业中发生高处坠落及产生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种事故。
1.0.2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在整体结构范围以内的特定的高处作业,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交叉作业与建筑施工安全网搭设等7个范畴。其他机械装置和施工设备诸如各种塔式起重机、各类脚手架以及室外电气设施等的安全技术均在各专业技术规范内分别制定。因室外的施工作业,亦有各种洞、坑、沟、槽等工程,可形成高处作业,故也将其包括在内。鉴于市政设施范围较广,适用范围以建筑施工现场为限。
1.0.3 涉及高处作业的工种相当多,有关施工安全的范畴亦相当广,关于人身安全的各种安全措施,各类工具和设备的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等,业已有不少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陆续明令公布,均应遵照执行,本规范不予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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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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