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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交流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


6.5.1 高压直流换流站交流线路保护、交流断路器保护、交流母线保护、联络变压器保护、无功补偿设备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4285和《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 50062的有关规定。
6.5.2 换流站交流系统暂态故障录波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 5136和《电力系统动态记录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 553的规定。
6.5.3 对大于80km的长线路或路径地形复杂、巡检不便的交流线路,应配置交流故障测距装置。
6.5.4 高压直流换流站应配置交、直流系统共用的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子站。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子站与监控系统、保护及故障录波系统的通信应采用标准的网络接口和通信协议,并将信息上传到调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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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直流换流站设计规范 GB/T5120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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