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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采光标准值


4.0.1  住宅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采光。

4.0.2  住宅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厅)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Ⅳ级的采光标准值,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2.0%,室内天然光照度不应低于300lx。

4.0.3  住宅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3的规定。

表4.0.3 住宅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0.4  教育建筑的普通教室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Ⅲ级的采光标准值,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3.0%,室内天然光照度不应低于450lx。

4.0.5  教育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5的规定。

表4.0.5 教育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0.6  医疗建筑的一般病房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Ⅳ级的采光标准值,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2.0%,室内天然光照度不应低于300lx。

4.0.7  医疗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7的规定。

表4.0.7 医疗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0.8  办公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8的规定。

表4.0.8 办公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0.9  图书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9的规定。

表4.0.9 图书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0.10  旅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10的规定。

表4.0.10 旅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0.11  博物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11的规定。

表4.0.11 博物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注:1 *表示采光不足部分应补充人工照明,照度标准值为750lx。                          

       2 表中的陈列室、展厅是指对光不敏感的陈列室、展厅,如无特殊要求应根据展品的特征和使用要求优先采用天然采光。

       3 书画装裱室设置在建筑北侧,工作时一般仅用天然光照明。                        

4.0.12  展览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12的规定。

表4.0.12 展览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0.13  交通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13的规定。

表4.0.13 交通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0.14  体育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14的规定。

表4.0.14 体育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注:采光主要用于训练或娱乐活动。

4.0.15  工业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15的规定。

表4.0.15 工业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条文说明

4.0.1  住宅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采光。

    该条直接采光是指在卧室、起居室(厅)、厨房空间直接设有外窗,包括窗外设有外廊或设有阳台等外挑遮挡物。住宅中的卧室和起居室(厅)具有直接采光是居住者生理和心理健康的基本要求,直接采光可使居住者直接观看到室外自然景色,感受到大自然季节性的变化,舒缓情绪、减少压力,有助于身心健康,这也正是目前国外许多采光标准所强调的。住宅中的厨房也是居住者活动频繁的场所,除了采光以外,外窗还有很重要的通风作用。本条还考虑了和相关标准的协调。

4.0.2  本条将住宅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厅)的采光标准值列为强制性条文的理由:

    1  居住者对天然光的需求:住宅是人们长期生活、工作与学习的场所,特别是老人和孩子,而天然采光则是必不可少的,除了满足从事各种活动的功能性需要以外,更重要的还要满足居住者生理和心理健康的要求。

    2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已将卧室、起居室(厅)、厨房的采光窗洞口的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7列为强条。本标准将卧室、起居室(厅)的采光标准值列为强制性条文则更为准确。考虑到厨房开窗要求不仅是为了满足采光,通风也是很重要的因素,因此厨房的采光标准值不作为强条。

    3  实测调查结果表明,在满足窗地面积比的情况下是可以达到采光标准值的。

    起居室、卧室(厅)实测调查结果: 

    实测调查了41个场所,包括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含一、二、三居室,进深从3m到5.4m,多数住宅的开窗面积较大,采光效果普遍较好。实测调查结果见表5和表6。

表5 起居室、卧室(厅)实测调查结果

表6 起居室、卧室(厅)窗地面积比调查结果

    起居室、卧室(厅)调查结果:

    (1)窗地面积比大于1/6的占调查总数的78%,大于1/7的占90%。

    (2)采光评价较好的占68%,基本上可达到采光系数平均值2%的要求。

    在制定采光标准时还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表9)。

4.0.3  住宅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采光标准制订的依据如下:

    一、实测调查结果

    1  餐厅

    目前居住建筑中的餐厅有明厅和暗厅两种。明厅采用直接采光,厅内明亮;暗厅多采用大玻璃窗,间接采光,采光效果较差。实测调查结果见表7。

表7 餐厅的实测调查结果

    调查中直接采光的餐厅基本上都能达到采光系数平均值1%的要求。

    2  厨房

    实测调查的厨房全部直接采光,开窗面积均较大,只是个别厨房建筑遮挡严重,采光效果较差。实测调查结果见表8。

表8 厨房采光实测调查结果

    随着住宅标准的提高,厨房的现代化占有重要地位,这就要求有好的采光照明条件,同时也是国内外厨房的发展趋势。调查结果,采光系数平均值基本上可到2%,窗地面积比多数大于1/6。

    二、参考国内外住宅采光标准

    国内外的住宅采光标准如表9所示。

表9 国内外住宅建筑采光标准比较

    根据实测调查结果并参考国内外的住宅采光标准,规定起居室、卧室、厅和厨房的采光系数平均值为2%,窗地面积比为1/6。卫生间、过厅和楼梯间、餐厅的采光系数平均值为1%,其窗地面积比为1/10。

4.0.4  本条将普通教室的采光标准列为强条,主要是为了保护青少年学生的视力和身心健康,据全国学生爱眼工程对中小学生近视率的最新抽样调查统计结果:小学生28%、初中生60%、高中生85%,大学生则更高,我国人口近视率占33%,高于世界的平均水平22%,居世界第二位。当然,引起学生近视的原因很多,其中有遗传因素、用眼时间过长、用眼方式不当等等,但光线不足和光质量差肯定是很重要的原因,此外,创造良好的光环境,还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将普通教室采光标准列为强条,也正是为了给学校教室的采光提供最基本的保障。普通教室的采光标准值主要是通过实测调查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制定的。

4.0.5  教育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采光标准制订的依据如下:

    一、实测调查结果

    1  教室、实验室

    19个教室的实测调查结果见表10和表11。

表10 教室、实验室窗地面积比调查结果

表11 教室、实验室采光系数实测结果

    除一所教室为双侧采光外,其余均为单侧采光,其中窗地面积比在1/5以上为14个,占总数的87.5%以上,因实验室与教室开窗大小大都相同,视觉工作无大的差异,故采用与教室相同的采光标准,即采光系数平均值为3%和窗地面积比为1/5。

    2  阶梯教室

    实测调查结果见表12和表13。

表12 阶梯教室实测调查结果

表13 阶梯教室窗地面积比调查结果

    因此类房间的进深和开间均较大,以视听为主,兼作记录,采光不能满足区域可用人工照明补充,其采光要求与教室相同,故本标准规定采光系数平均值为3%,窗地面积比为1/5。

    3  走道、楼梯间

    学校的走道、楼梯间人流大,跑动速度快,必须保证有一定的天然光照度,采光系数平均值为1%,窗地面积比为1/10。

    二、参考国内外教育建筑采光标准

    国内外教育建筑采光标准见表14。

表14 国内外教育建筑采光标准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 50099已将采光标准提高,为了保护学生视力,本标准将教室、实验室、阶梯教室的采光系数平均值定为3%。

4.0.6  本标准将一般病房的采光标准列为强条,主要原因是病房里的病人与正常人相比非但活动空间很小,有的甚至失去行为能力,而且心理要承受巨大的压力,日光环境可以调节病人的昼夜和季节性的人体节律、接受紫外线、改善睡眠、减少压力、愉悦心情。根据国外相关标准的规定,采光标准不仅是为了能够满足各类视觉工作的要求,更强调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这对医院病房尤其重要。一般病房的采光标准值主要是通过实测调查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制定的。

4.0.7  医疗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采光标准制订的依据如下:

    一、实测调查结果

    医疗建筑的采光实测调查结果见表15。

表15 医疗建筑采光实测调查结果

    二、参考国内外医疗建筑的采光标准

    国内外医疗建筑的采光标准见表16。

表16 国内外医疗建筑采光标准

    根据实测调查结果诊疗室、治疗室、药房、病房的窗地面积比都较大,除了考虑人的视觉工作需要以外,更多的还要考虑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特别是病人),因此将采光系数平均值分别定为3%和2%。

4.0.8  办公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采光标准制订的依据如下:

    一、实测调查结果

    对49个场所的实测调查结果见表17、表18、表19。

    1  设计室、绘图室

    此类办公室对采光要求较高,而且这类办公用房将有所增加。对本类14个场所进行的采光实测调查结果见表17。

表17 设计室、绘图室实测调查结果

    实测中当窗地面积比为1/5时,若无室外遮挡,采光系数平均值可达到3%。日本采光系数值规定为3%,原苏联采光系数最低值规定为2%,考虑到我国的地区特点,光气候资源比较丰富,当窗地面积比为1/4时,采光系数可以达到标准规定值。

    2  办公室、会议室

    对此类房间的26个场所的实测调查结果见表18。

表18 办公室、会议室实测调查结果

    办公室采光实测调查结果表明,采光效果评为好者,采光系数多数在1.89~4.75%之间,平均值在3%左右,而且开窗面积均较大。

    3  复印室、档案室

    本类型9个场所的实测调查结果见表19。

表19 复印室、档案室实测调查结果

    本标准规定采光系数值为2%,窗地面积比为1/6。与现有的国内外标准基本上一致。

    二、国内外办公建筑采光标准

    国内外办公建筑采光标准见表20和表21。

表20 国外办公建筑采光标准

表21 国内办公建筑采光标准

    英国和日本采光标准都将办公室采光系数值定为2%;实测中发现按窗地面积比1/6设计的办公室,晴天上班时有开灯现象。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本标准将办公室采光系数平均值定为3%,侧面采光窗地面积比定为1/5。

4.0.9  图书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采光标准制订依据如下:

    一、实测调查结果

    1  阅览室、开架书库

    23个场所的实测调查结果见表22和表23。

表22 阅览室、开架书库实测调查结果

表23 阅览室、开架书库窗地面积比调查结果

    根据实测调查结果采光系数的满意值为2%以上,其窗地面积比为不小于1/5。

    2  目录室

    目录室的采光实测调查结果见表24和表25。

表24 目录室采光实测调查结果

表25 目录室窗地面积比调查结果

    由调查结果表明多数调查场所均达不到上述要求,主要是其进深和开间较大,因此常用人工照明加以补充。

    3  书库

    书库的采光实测调查结果见表26和表27。

表26 书库采光实测调查结果

表27 书库窗地面积比调查结果

    实测调查结果表明,书库的采光效果普遍较差,主要是书架高而密,而且进深大,影响采光效果,采光系数均难达到标准要求,多用人工照明补充,为保证一定采光的要求,故规定其采光系数平均值为1%,窗地面积比为1/10。

    二、参考国内外采光标准

    国内外图书馆建筑采光标准见表28。

表28 国内外图书馆建筑采光标准

    根据实测调查结果及参考国内、外采光标准,制订了本采光标准。

4.0.10  旅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采光标准制订依据如下:

    一、实测调查结果

    1  会议厅

    会议厅和多功能厅(以会议为主)的采光实测调查结果见表29和表30。

表29 会议厅、多功能厅(会议为主)窗地面积比调查结果

表30 会议厅、多功能厅(会议为主)采光系数实测结果

    鉴于多功能厅在实际使用中有多种用途,一般多功能厅进深较大,难以达到较高的采光等级,故从实际可能出发定为Ⅳ级采光等级。如以会议为主的多功能厅,宜按照会议厅的采光标准。

    对会议厅8个场所的实测,窗地面积比多在1/3.6~1/7之间,采光系数普遍偏低。因会议兼有记录和阅读,故将采光系数标准值定为Ⅲ级。

    2  大堂、客房和餐厅

    大堂的实测调查结果见表31和表32。

表31 大堂窗地面积比调查结果

表32 大堂采光系数实测结果

    客房和餐厅的实测调查结果见表33~表36。

表33 客房窗地面积比调查结果

表34 客房采光系数实测结果

表35 餐厅窗地面积比调查结果

表36 餐厅采光系数实测结果

    在对大堂的实测中,窗地面积比大于1/4的有7个;小于1/4的有1个。按功能要求大堂的采光系数平均值定为2%。客房的窗地面积比多数大于1/5,采光系数平均值也定为2%。

    二、参照国外采光标准

    国外旅馆建筑采光标准见表37。

表37 国外旅馆建筑采光标准

    实际调查中客房的窗地面积比均比较大,故本标准定为1/6。会议室因有视觉工作的要求采光系数平均值定为3%、窗地面积比定为1/5。

4.0.11  博物馆和美术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采光标准制订依据如下:

    一、实测调查结果

    16个博物馆和美术馆的实测调查结果见表38。

表38 博物馆和美术馆建筑采光实测调查结果

    二、参照博物馆标准

    根据展品特点和场所用途,《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GB/T 23863推荐的照度标准值见表39。

表39 博物馆的照度标准值

    博物馆和美术馆对光线的控制要求严格,利用窗口的遮光百叶等装置调节光线,以保证室内天然光的稳定,调光装置因其复杂程度不同,造成天然光透过采光口的损失不同,在确定采光口面积时,要充分考虑此损失。

4.0.12  展览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采光标准制订依据如下:

    展览建筑实测调查结果见表40。

表40 展览建筑的采光实测结果

    展览建筑的特点是空间高大,且单层建筑居多,开窗形式多为侧窗+高侧窗+顶窗。登录厅和连接通道,采光面积大,明亮,以天然光为主。展厅虽然也采用侧窗+顶窗,但顶窗的开窗面积较小,在展览时不完全依靠天然采光,除了一般照明外,还需要局部重点照明,以吸引参观者的目光。制定本标准主要以考虑使用功能为主,但实际建筑的采光设计更侧重于人们的生理、心理需求,如登录厅和连接通道就设计得很亮。

4.0.13  交通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采光标准制订依据如下:

    交通建筑的使用率很高,人员密度大,流动性高,因而具有空间高大以及通透性要求高等特点,天然采光对于该类建筑是必不可少的,特别对于一些重要的功能空间,如候车(机)室等更是如此。

    编制组实测调查了17个机场和车站,分布于不同的气候区,采光形式主要为侧面采光和顶部采光,多数机场和车站的开窗面积较大,采光效果较好,实测调查结果列于表41和表42:

表41 进站大厅、候机(车)大厅的实测结果

表42 售票大厅的实测结果

    从实测结果来看,进站大厅、候机(车)大厅的采光效果较好,采光系数能达到2%左右;而售票大厅的采光效果较差,部分客站的售票大厅甚至没有直接采光,因此售票大厅的采光不作规定,而进站大厅、候机(车)大厅的采光系数标准值定为2%。

4.0.14  体育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采光标准制订依据如下:

    对于大空间体育建筑而言,以往一般利用高侧窗进行采光,进行天窗采光的体育馆多为结合屋顶结构形式进行带状采光的居多,在近来的一些场馆建设中为了充分利用天然光,营造良好的室内光环境,在屋顶结构部分进行了多种采光设计,开出了各种形式的大面积采光天窗。采光形式和采光材料都有很大突破,除了采用高效的导光管装置以外,还采用透明膜结构进行天然采光,使建筑物内有良好的采光,并且有显著的节能效果。国内外均有许多应用实例。实测结果见表43:

表43 体育馆采光的实测结果

    因体育场馆除了进行体育比赛以外,还要进行电视转播,对光照的要求很高,不但要求照明水平高,还要求光照稳定,天然光往往达不到高级别比赛的要求,但能满足训练和娱乐的要求,在室外光照强的时段也可以满足某些比赛的要求。天然光的最大特点是能够满足人的生理心理需求。根据实测调查体育建筑的采光标准值采用本标准中的规定比较合适,其余部分主要由人工照明提供。

4.0.15  原标准根据对各工业系统272个生产车间的采光系数和窗地面积比以及135例作业场所所需的天然光照度进行的实测调查,并参考全国44个专业设计院对330个生产车间的采光等级提出的书面意见,确定了采光系数标准值和窗地面积比。

    随着工业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生产体制变革和产品更新换代频繁,现有采光标准已不能满足现代工业建筑的发展,故对此采光标准进行了修编。修编的主要依据和内容:①随着建筑工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建筑规模的持续扩大,工业建筑发展迅速,涌现出大批新兴工艺及相应车间,此次增加抛光、复材加工、电子工业、测量室、机库、饮料、橡胶加工、皮革加工、玻璃工业等车间。②随着工艺的不断发展,部分工业厂房已经归为一类,故此次将“网络、视听设备”变更为“电子元器件、电子零部件”;将“压缩机房、风机房、锅炉房、泵房”变更为“动力站房”;将“电石库、乙炔库、氧气瓶库、汽车库、大中件贮存库”变更为“一般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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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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