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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对于采用人工冷热源的建筑室内热湿环境,应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再进行等级判定:
    1 室内温度、湿度、空气流速等参数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规定;
    2 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无结露、发霉等现象;
    3 采用集中空调时,新风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4.1.1 本条规定了人工冷热源热湿环境评价的前提条件。满足这些条件的室内热湿环境,再按本标准第4.2节的方法进行等级评价,并且评价结果可能是Ⅰ级或Ⅱ级,也可能是Ⅲ级;不满足这些前提条件的,则不能采用本标准进行评价。
    建筑围护结构要避免结露,是因为结露利于霉菌的生长,不利于人体身体健康。设计评价阶段检查设计计算书,尤其是围护结构表面温度是否高于空气的露点温度;工程评价阶段采用现场查看围护结构表面是否出现结露、发霉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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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 GB/T5078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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