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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管内穿线


5.2.1  电线穿管前,应先清除管内的积水和杂物。

5.2.2  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线路的电线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除下列情况外,不同回路的电线不宜穿于同一导管内:

    1  额定工作电压50V及以下的回路。

    2  同一设备或同一联动系统设备的主回路和无抗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

    3  同一个照明器具的几个回路。

5.2.3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线,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5.2.4  管内电线的总截面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大于导管内截面面积的40%,且电线总数不宜多于8根。

5.2.5  电线穿入钢导管的管口在穿线前应装设护线口;对不进入盒(箱)的管口,穿入电线后应将管口密封。

条文说明

5.2.1  是管内穿线的第一道工序,有利于管内清洁干燥,防止降低电线绝缘强度,方便日后维修和更换电线,否则会引起管内生锈或电线间粘连。

5.2.2  是防止短路故障发生和抗干扰的技术性规定,内容与相关设计规范规定基本一致。

5.2.3  是保持同一交流回路的合成磁场基本为零,减少磁滞涡流损耗和避免产生故障而作的技术规定。

5.2.4  本条是为方便穿线,在电线额定允许载流量及散热情况下作出的技术性规定。

5.2.5  为避免钢导管管口磨损绝缘层和防止杂物进入管内而作出的技术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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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57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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