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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施工期间监测


3.3.1  施工期间监测应为保障施工安全,控制结构施工过程,优化施工工艺及实现结构设计要求提供技术支持。

3.3.2  施工期间监测,宜重点监测下列构件和节点:

    1  应力变化显著或应力水平较高的构件;

    2  变形显著的构件或节点;

    3  承受较大施工荷载的构件或节点;

    4  控制几何位形的关键节点;

    5  能反映结构内力及变形关键特征的其他重要受力构件或节点。

3.3.3  施工期间监测项目可包括应变监测、变形与裂缝监测、环境及效应监测。变形监测可包括基础沉降监测、竖向变形监测及水平变形监测;环境及效应监测可包括风及风致响应监测、温湿度监测及振动监测。

3.3.4  施工期间监测前应对结构与构件进行结构分析,结构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力验算宜按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计算,结构分析计算值与应变实测值对比应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变形验算应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

    2  应考虑恒荷载、活荷载等重力荷载,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计入地基沉降、温度作用、风荷载及波浪作用;

    3  应以实际施工方案为准,施工过程中方案有调整的,施工全过程结构分析应相应更新;计算参数假定与施工早期监测数据差别较大时,应及时调整计算参数,校正计算结果,并应用于下一阶段的施工期间监测中;

    4  宜采用实测的构件和材料的参数及荷载参数;

    5  结构分析模型应与设计结构模型进行核对;

    6  应结合施工方案,采用实际的施工工序,并应考虑可能出现风险的中间工况;

    7  应充分考虑施工临时支护、支撑对结构的影响。

3.3.5  施工期间的监测预警应根据安全控制与质量控制的不同目标,宜按“分区、分级、分阶段”的原则,结合施工过程结构分析结果,对监测的构件或节点,提出相应的限值要求和不同危急程度的预警值,预警值应满足相关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3.3.6  施工期间的监测频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一个阶段施工过程应至少进行一次施工期间监测;

    2  由监测数据指导设计与施工的工程应根据结构应力或变形速率实时调整监测频次;

    3  复杂工程的监测频次,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变形特征、监测精度和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4  停工时和复工时应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3.3.7  当出现下列情况,应提高监测频次:

    1  监测数据达到或超过预警值;

    2  结构受到地震、洪水、台风、爆破、交通事故等异常情况影响;

    3  工程结构现场、周边建(构)筑物的结构部分及其地面出现可能发展的变形裂缝或较严重的突发裂缝等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异常情况。

3.3.8  监测数据应进行处理分析,关键性数据宜实时进行分析判断,异常数据应及时进行核查确认。

3.3.9  施工期间监测应按施工进度进行巡视检查。

3.3.10  施工期间监测工作程序,可按图3.3.10的流程实施。

图3.3.10  施工期间监测流程图

3.3.11  施工期间的监测报告宜分为阶段性报告和总结性报告。阶段性报告应在监测期间定期提交,总结性报告应在监测结束后提交。

3.3.12  监测报告应满足监测方案的要求,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文理通顺;应为施工期间工程结构性能的评价提供真实、可靠、有效的监测数据和结论。

3.3.13  阶段性监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及施工阶段概况;

    2  监测方法和依据,包括:监测依据的技术标准,监测期和频次,监测参数,采用的监测设备及设备主要参数,测点布置,施工过程结构分析结果及预警值;

    3  监测结果,包括:监测期间各测点监测参数的监测结果,与结构分析结果的对比情况,预警情况及评估结果,测点的变化情况,对监测期间异常情况的处理记录;

    4  监测结论与建议;

    5  预警报告、处理结果及相关附件。

3.3.14  总结性监测报告应反映整个监测期内的监测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各阶段监测报告的主要内容。

3.3.15  监测记录应在监测现场或监测系统中完成,记录的数据、文字及图表应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不得随意涂改。

3.3.16  监测方案、监测报告、原始记录应进行归档,原始记录中应包括施工过程结构分析的计算书、结构变形及应变监测的监测记录和对比分析结果,对异常情况的处理记录,预警报告及处理结果。

条文说明

3.3.2  本条文中所述的构件与节点不仅包含原设计结构中的构件与节点,还包含施工过程的临时结构与支撑中的构件及节点。

3.3.3  应变监测在常规情况下是指通过应变测试反算应力的情况,也是直观了解构件受力状态的最佳手段,是保证施工期间结构安全性的一个最重要的方法。

3.3.4  结构分析包含内力验算与变形分析。内力验算包含结构承载力验算和构件内力验算。与整个结构的服役期相比,施工过程相对较短,且使用人群数量相对较少,偶然荷载出现的概率更低,因此在承载力验算时未提及偶然荷载作用,变形验算时也未提及频遇组合及准永久组合。

    重力荷载包括结构自重、附加恒荷载(室内装修荷载、设备荷载)、幕墙荷载、施工活荷载(模板及支撑、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或临时堆载等)等。除结构自重外,上述荷载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结合施工进度具体确定。当无准确数据时,施工人员、模板及支撑以及临时少量堆载引起的楼面施工活荷载可按表1执行。

表1  工作面上施工活荷载标准值

    其中室内装修荷载主要指:找平层、建筑面层、粉刷层、隔墙等;工作面上施工活荷载标准值参考ASCE 37-02(美国结构施工荷载规范),经简化和调整。

3.3.5  分区:是指依据结构的不同形式,采用不同的控制指标;分级:根据结构危险程度将结构统一划分为不同的保护等级;分阶段:是指将施工过程划分为几个主要的施工阶段,对于每个阶段,提出阶段控制指标。对分区、分级、分阶段的详细说明应根据结构特点、环境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施工期间监测预警值应根据施工过程结构分析结果设定,根据预警等级不同,可采用结构分析结果的50%、70%和90%进行预警;但监测值应满足相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3.3.6  应按要求的监测频次实施监测,监测数据采集方式可为自动采集或人工测读。每个阶段指的是施工期间可根据施工工序进行划分,如悬臂钢结构施工工序可为拼装阶段、拆除支撑阶段及安装幕墙等增加荷载阶段。

3.3.7  本条所描述的情况均属于施工违规操作、外部环境变化趋向恶劣、结构临近或超过预警标准、有可能导致或出现工程安全事故的征兆或现象,应引起各方的足够重视,因此,应加强监测,提高监测频次,监测频次宜由工程各相关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3.3.8  监测数据的分析方法应按照本规范第4章所列方法执行。关键性数据是指影响结构工程质量以及安全的主要监测参数,异常数据是指个别数据偏离预期或大量统计数据结果的情况。如果把这些数据和正常监测数据放在一起进行统计分析,可能会影响监测结果的正确性;如果把这些数据简单地剔除,又可能忽略了重要的监测信息。所以需要判断异常数据,及时核查确认,是否是结构自身或监测系统本身及环境等因素引起,是否影响工程质量及安全,判断是否将其剔除。

3.3.9  施工期间的巡视检查非常重要,不仅可以直观检验监测结果的真实性,还可以及时发现施工现场的问题与结构异常情况。

3.3.10  在本条流程图中,施工期间监测系统不是一次建立的,应随着工程施工建立监测系统;当施工工序或方案有调整时,监测系统应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3.3.13  项目及施工阶段概况包括建设、设计及施工等单位、工程概况、监测目的和要求,项目完成的起始时间,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施工进度等。预警报告为监测期间监测预警时监测单位发出的监测预警记录。

3.3.14  总监测报告是对整个监测阶段的总结,应对整个监测阶段的结构及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汇总,内容涵盖阶段性监测报告的全部主要内容,且有归纳和总结。

3.3.16  归档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归档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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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 GB5098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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