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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构架与设备支架


5.3.1  钢构架与设备支架加工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和《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DL/T 646的有关规定。

5.3.2  构架与设备支架安装应在其基础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5.3.3  构架与设备支架生产厂家应具有相应加工资质。

5.3.4  本节适用于柱型或管型组装钢结构构支架制作及安装的施工质量验收。

5.3.5  钢材及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5.3.6  构架与设备支架安装过程中不宜进行焊接,如必须进行焊接时,应对焊口进行防腐处理。所用的防腐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的有关规定。

5.3.7  构架出厂前应进行预拼装。进行预拼装的部件,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5.3.8  当采用螺栓连接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螺栓应与构件平面垂直,螺栓头与构件间的接触处不应有空隙;

    2  螺母拧紧后,螺杆露出螺母的长度:对单螺母,不应小于两个螺距;对双螺母,可与螺母相平;

    3  螺杆必须加垫者,每端不宜超过两个螺垫;

    4  螺栓的防卸、防松应符合设计要求。

5.3.9  构架与设备支架部件组装有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严禁强行组装。个别螺孔需扩孔时,扩孔部分不应超过3mm,当扩孔需超过3mm时,应先堵焊再重新打孔,并应进行防锈处理。严禁用气割进行扩孔或烧孔。

5.3.10  构架与设备支架组立后,其底板应与基础面接触良好。混凝土保护帽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与构架与设备支架底座接合应严密,且不得有裂缝。保护帽混凝土强度等级宜不低于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

5.3.11  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有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以致扳手打滑的螺栓必须更换。

5.3.12  构架与设备支架组立前,土建基础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宜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当构架及设备支架组立采取有效防止基础承受水平推力的措施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允许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0%。

5.3.13  构架与设备支架基础二次灌浆采用普通混凝土时,其混凝土强度等级应高于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

5.3.14  采用钢管式构架与设备支架应在构架与设备支架底部设置排水孔,保证内部无积水。钢管内排水孔以下部位需灌满混凝土。

5.3.15  设计要求顶紧的节点,接触面不应少于70%紧贴,且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0.8mm。

5.3.16  构架与设备支架的表面外观质量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成品件不应有明显的变形或扭曲;

    2  当构架与设备支架表面有局部锌层破坏时应修补;

    3  当构架与设备支架表面有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

5.3.17  构架与设备支架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17的规定。

表5.3.17  构架与设备支架安装尺寸允许偏差(mm)


 

条文说明

 

5.3.2  本条强调构架与设备支架安装前需要对基础进行验收,一般由监理单位组织安装单位及基础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构架与支架安装。

5.3.5  钢材及焊接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钢结构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因此,本条对钢结构工程中所采用钢材及焊接材料作了明确要求。

5.3.6  本条强调如有特殊情况需进行现场焊接时,必须对焊接部位进行防腐处理。市场上防腐材料、稀释剂和固化材料种类很多,应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以保证其品种、规格、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5.3.7  为避免构件进场安装出现问题难于处理,要求在厂家进行预拼装,以保证进场构件质量,在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中有详细要求。

5.3.8  第一款实质是对构件的加工要求。第二款及第三款是对螺栓连接的要求。第二款中的双螺母包括两种含义:一是采用同样的两个标准螺母;二是一个标准螺母和一个防松螺母。

5.3.9  由于镀锌等其他原因造成现场安装时螺栓孔不能正常安装,强行组装会降低构件的承载能力或使构件变形,施工现场应慎重经过厂家、设计、监理等各方确认方案后进行处理。

5.3.10  构架与设备支架底座应设保护帽,为能切实起到保护作用,保护帽混凝土强度等级宜不低于基础混凝土。

5.3.11  为了结构稳定,保证产品使用寿命,施工过程中出现类似问题,必须更换螺栓。

5.3.12  从对安装构成中结构安全考虑,对安装前基础混凝土强度提出要求。

5.3.13  二次灌浆对构架与设备支架稳定起重要作用,其混凝土强度应高于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避免对基础杯口、构件等造成影响,应采用无膨胀混凝土。

5.3.14  近几年发现钢管式构架内部冷凝水凝结,时间长了造成积水,不利于设备安全稳定,要求必须采取排水措施。钢管内排水孔以下部位必须灌满混凝土防止积水。

5.3.16  根据现场经验,由于构件装卸、运输以及露天存放,应对设备进场外观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构架及设备支架进行返厂处理或现场进行修复。

5.3.17  本条对构架与设备支架安装允许偏差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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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kV及以下直流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72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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