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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规范风力发电场工程设计行为,使风力发电场工程在设计方面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要求,推广风力发电技术的应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并网型风力发电场的设计。

1.0.3 风力发电场工程的设计应以相关支持性文件,电网接入的技术要求,主要设备的技术条件,水文、气象、地质等基础资料为设计依据。

1.0.4 风力发电场工程的设计应充分合理利用场址资源条件,统筹规划本期与远期工程。 

1.0.5 风力发电场工程的工艺系统(设备)设计寿命不应少于30年,风机设计寿命不应少于20年,建(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应为50年。

1.0.6 风力发电场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首先是保证风力发电场设计安全可靠,同时兼顾经济合理,在此基础上,对风力发电技术进行推广。

    规范是技术支撑的重要基础。由于风力发电与火力、水利发电存在明显差异,出现了风力发电场设计体系不明确、内容不规范等弊病,且增加了风力发电项目设计、审查、审批、建设和管理方面的难度。《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的编制适应了风力发电场建设与管理的需要,为风力发电的咨询、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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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 GB5109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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