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9.3 供配电设计


9.3.1  电磁波暗室用电负荷等级除消防用电负荷外,其他设备用电负荷应为三级,供电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要求执行。

9.3.2  电磁波暗室使用的电源质量应满足试验设备和动力设备的正常运行要求。

9.3.3  电磁波暗室内的试验测量设备配电应与动力和照明设备的配电采用不同的回路。

9.3.4  电磁波暗室配电线路应采用难燃铜芯缆线,电线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线电缆沿试验间外壳内侧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线槽或镀锌钢管保护。

    2  电线电缆穿越有电磁屏蔽要求的暗室设备基础时,应穿金属套管,并应满足屏蔽要求。

    3  进入有电磁屏蔽要求房间的各种电力和信号的电线电缆,应在屏蔽体外侧加装滤波器。

    4  暗室内的测试信号电缆地沟与电源电缆沟宜分开设置。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电磁波暗室工程技术规范 GB50826-2012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