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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了提高种植塑料大棚建设的规范化水平,做到因地制宜、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种植用装配式热浸镀锌钢架结构塑料大棚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
1.0.3 塑料大棚宜成片建设。建设用地应有可靠的水源、电源,交通便利。
1.0.4 种植塑料大棚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本条为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宗旨。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的塑料大棚主要适用于农业种植大棚,包括蔬菜种植、花卉种植、工厂化育苗(育秧)、食用菌种植、果树种植等。本规范不针对水产养殖、畜牧养殖及其他用途的大棚。本规范涵盖了种植塑料大棚从设计、施工、验收到维护的各个环节。本规范规定的大棚主体结构为装配式热浸镀锌钢架结构,其代表了大棚的工业化生产水平,竹木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其他新型材料的塑料大棚不包括在本规范中,钢筋混凝土结构大棚的主体结构设计和施工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执行。
1.0.3 成片建设塑料大棚,一是可以集约利用土地,便于组织交通,集中供水、供电;二是可以形成集中连片的生产基地,便于生产技术指导和农产品集散;三是集中连片建设可降低中间区域大棚的风荷载,减小受灾的风险。但如果受地形限制或受经营管理方式的约束,不能或不便连片建设时,本规范也不作强行规定。
    种植塑料大棚由于作物灌溉需水,尤其是采用微灌技术后,可能每天都需要进行灌溉,所以,在规划建设塑料大棚之前首先要保证稳定可靠的水源和电力供应,否则,大棚生产将难以为继。
    大棚生产将有大量农资和农产品运进、运出,便利的交通条件将会极大地方便物流,所以,选择建设用地应有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
1.0.4 与本规范关系密切的国家现行标准主要有:
    《设施园艺工程术语》GB/T 23393-2009;
    《农用塑料棚装配式钢管骨架》NY/T7-1984;
    《温室工程质量验收通则》NY/T1420-2007;
    《温室覆盖材料安装与验收规范 塑料薄膜》NY/T 1966-2010;
    《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结构与性能要求》JB/T 1059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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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塑料大棚工程技术规范 GB/T5105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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