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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材料


3.1.1 种植屋面应按构造层次、种植要求选择材料。材料应配置合理、安全可靠。

3.1.2 种植屋面选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

3.1.3 普通防水材料和找坡材料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693和《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的有关规定。

3.1.4 耐根穿刺防水材料的选用应通过耐根穿刺性能试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用耐根穿刺防水卷材》JC/T 1075的规定,并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合格检验报告。

3.1.5 种植屋面使用的材料应符合有关建筑防火规范的规定。


条文说明
3.1.3 普通防水材料和找坡材料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选用,本规程不再摘录各种防水材料和找坡材料的主要物理性能指标。
3.1.4 因为植物根系容易穿透防水层,造成屋面渗漏,为此必须设置一道耐根穿刺防水层,使其具有长期的防水和耐根穿刺性能。对防水材料耐根穿刺性能的验证,应经过种植试验。我国已制定颁布《种植屋面用耐根穿刺防水卷材》JC/T1075标准。
    耐根穿刺防水材料应提供包含耐根穿刺性能和防水性能的全项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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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15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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