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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拆解技术要求


7.1 一般要求
7.1.1 应按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手册进行合理拆解,没有拆解手册的,参照同类其他车辆的规定拆解。
7.1.2 报废机动车拆解时,应采用合适的工具、设备与工艺,尽可能保证零部件的可再利用性以及材料的可回收利用性。
7.1.3 拆解电动汽车的企业,应接受汽车生产企业的技术指导,根据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信息或手册制定拆解作业程序或作业指导书,配备相应安全技术人员。应将从报废电动汽车上拆卸下来的动力蓄电池包(组)交售给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或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处理,不应拆解。
7.1.4 拆解程序中相关设备使用及报废机动车主要固体废物的拆解方法可分别参见表C.1和表B.1。
7.2 传统燃料机动车
7.2.1 拆解预处理技术要求:
    a)在室内或有防雨顶棚的拆解预处理平台上使用专用工具排空存留在车内的废液,并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回收;
    b)拆除铅酸蓄电池;
    c)用专门设备回收机动车空调制冷剂;
    d)拆除油箱和燃料罐;
    e)拆除机油滤清器;
    f)直接引爆安全气囊或者拆除安全气囊组件后引爆;
    g)拆除催化系统(催化转化器、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柴油颗粒物捕集器等)。
7.2.2 拆解技术要求:
    a)拆除玻璃;
    b)拆除消声器、转向锁总成、停车装置、倒车雷达及电子控制模块;
    c)拆除车轮并拆下轮胎;
    d)拆除能有效回收含铜、铝、镁的金属部件;
    e)拆除能有效回收的大型塑料件(保险杠、仪表板、液体容器等);
    f)拆除橡胶制品部件;
    g)拆解有关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7.3 电动汽车
7.3.1 动力蓄电池拆卸预处理技术要求:
    a)检查车身有无漏液、有无带电;
    b)检查动力蓄电池布局和安装位置,确认诊断接口是否完好;
    c)对动力蓄电池电压、温度等参数进行检测,评估其安全状态;
    d)断开动力蓄电池高压回路;
    e)在室内或有防雨顶棚的拆解预处理平台上使用防静电工具排空存留在车内的废液,并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回收;
    f)使用防静电设备回收电动汽车空调制冷剂。
7.3.2 动力蓄电池拆卸技术要求:
    a)拆卸动力蓄电池阻挡部件,如引擎盖、行李箱盖、车门等;
    b)断开电压线束(电缆),拆卸不同安装位置的动力蓄电池;
    c)收集采用液冷结构方式散热的动力蓄电池包(组)内的冷却液;
    d)对拆卸下的动力蓄电池线束接头、正负极片等外露线束和金属物进行绝缘处理,并在其明显位置处贴上标签,标明绝缘状况;
    e)收集驱动电机总成内残余冷却液后,拆除驱动电机。
7.3.3 拆卸动力蓄电池后车体的其他预处理和拆解技术要求分别按照7.2.1和7.2.2的规定开展。
7.3.4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拆解可参照本标准,并依据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指导手册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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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 GB/T2212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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