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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建筑外墙整体防水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外墙防水工程的构造;
    2 防水层材料的选择;
    3 节点的密封防水构造。
5.1.2 建筑外墙节点构造防水设计应包括门窗洞口、雨篷、阳台、变形缝、伸出外墙管道、女儿墙压顶、外墙预埋件、预制构件等交接部位的防水设防。
5.1.3 建筑外墙的防水层应设置在迎水面。
5.1.4 不同结构材料的交接处应采用每边不少于150mm的耐碱玻璃纤维网布或热镀锌电焊网作抗裂增强处理。
5.1.5 外墙相关构造层之间应粘结牢固,并宜进行界面处理。界面处理材料的种类和做法应根据构造层材料确定。
5.1.6 建筑外墙防水材料应根据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环境特点选用。

条文说明
5.1.1 根据建筑外墙防水设计的规定,结合外墙工程的实际要求,确定合理的墙体构造、节点形式,选择合适的、满足功能要求的防水材料。
5.1.2 节点是外墙的易渗漏部位,应采取综合措施加强节点的防水设计。
5.1.3 与背水面防水相比,迎水面防水对建筑外墙围护结构及保温层的防护更为有利,所起的作用也更为可靠。
5.1.4 不同结构材料的交接处易产生变形裂缝,在找平层施工前应采用耐碱玻璃纤维网布或热镀锌电焊网作抗裂增强处理;热镀锌电焊网宜用于可能产生较大变形差异的交接部位。不同结构材料包括混凝土、砌块等。
5.1.5 界面处理的目的是为了增强构造层次之间的粘结强度。界面处理材料包括界面砂浆、界面处理剂,应根据不同的构造层材料选择相应的界面砂浆、界面处理剂以及施工工艺。施工工艺有喷涂、刮涂、滚涂、刷涂等方法,通常界面砂浆采用刮涂、喷涂的方法,界面处理剂采用滚涂、刷涂、喷涂的方法。
5.1.6 不同防水材料的性能特点各不相同,对气候环境的适应性也各不相同,设计时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选择适宜的防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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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JGJ/T23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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