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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基层及处理


6.2.1 基层表面缺陷处理可采用人工清理法、机械法、化学法等方法。
6.2.2 当基层存在裂缝时,宜采用机械切割的方式将裂缝扩成V形槽,有机树脂地面应采用环氧树脂灌浆材料等有机类材料填补;其他类型防滑面层宜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或水泥基灌浆材料灌浆、密封、找平。
6.2.3 基层上不得有大于0.04m²的空鼓。对0.04m²及以下空鼓宜采用灌浆法或剔除法处理。
6.2.4 当混凝土基层平整度达不到本规程要求时,应进行找平处理。
条文说明
6.2.1 按本标准要求采用人工或机械法、化学法等方式对基层缺陷进行处理,按相关施工标准要求处理达到符合不同种地面对基层的要求,见表4。
6.2.2 对于基层裂缝处理尤为关键,具体按本规程处理。普通裂缝可采用水泥修补砂浆、环氧、聚氨酯修补材料进行修补,对严重的裂缝宜采用开槽、嵌缝、灌浆等方法。
6.2.3 基层空鼓面积对不同材质的地面要求不同,本规程中不允许有大于0.04㎡面积的空鼓,0.04㎡及以下时应剔除或灌浆法处理。
6.2.4 地面工程找平砂浆有聚合物水泥砂浆、环氧树脂砂浆等,近年从国外引进的水泥找平砂浆是一种高流动性、高强度、高粘结性的水泥找平砂浆,该砂浆在欧洲已普遍应用于地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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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 JGJ/T33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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