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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9.1.1 地面防滑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规程》JGJ/T 175的规定。
9.1.2 地面防滑工程采用的防滑面层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级别、防滑等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进场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并检查复验报告。
9.1.3 地面防滑工程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室内工程所用的同一项目、同一材料、同一规格和同一施工条件的室内防滑地面工程(大面积地面按楼层施工面积30m²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0间也应视为一个检验批。
    2 室外防滑地面工程所用的同一项目、同一材料、同一规格和同一施工条件的室外防滑地面工程应以1000m²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²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建筑出入口平台、坡道、公交及地铁车站站台等,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防滑地面工程以30m²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0m²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其他室外工程所用的同一项目、同一材料、同一规格和同一施工条件的室外防滑地面工程按面积300m²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00m²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 楼梯踏步工程每一个自然层应为一个检验批,每批应抽查3处。
9.1.4 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检查时,至少应有80%以上的检查点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其他检查点不得有明显影响使用功能的缺陷。
条文说明
9.1.1 防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的相关规定。环保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9.1.2 防滑地面材料涉及整体地面和板块地面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并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地面防滑等级来选择符合防滑性能要求及环保性的地面材料。无机类材料(石材、陶瓷砖、水泥等)进场时应提供放射性核素限量合格的检验报告。有机类材料[各种树脂涂层材料、塑胶(PVC)、橡胶、亚麻地板及其胶粘剂]进场时提供有害物质限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9.1.3 检验批划分为室内工程、室外工程和楼梯踏步工程三类。检验批划分关键是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材料、同一规格品种、同一施工工艺防滑地面工程,视工程部位分为不同检查数量,划分为检验批,不应打乱。对特殊工程可参照本规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检验批。
9.1.4 质量验收时,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80%以上检查点合格,其余检查点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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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 JGJ/T33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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