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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施工准备


5.2.1 条板隔墙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杂物应清理干净,场地应平整,并应具备安装隔墙的施工作业条件。

5.2.2 条板隔墙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条板和配套材料进场时,应进行验收,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有效检验报告;条板和配套材料的进场验收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归入工程档案;不合格的条板和配套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 条板和配套材料应按不同种类、规格分别在相应的安装区域堆放,条板下部应放置垫木,并宜侧立堆放,且堆放高度不宜超过两层;现场存放的条板不得被水冲淋和浸湿,不得被其他物料污染;条板露天堆放时,应做好防雨雪、防暴晒措施;

    3 现场配制的嵌缝材料、粘结材料,以及开洞后填实补强的专用砂浆应具有使用说明书,并应提供检测报告;粘结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说明书配置和使用;

    4 钢卡、铆钉等安装辅助材料进场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配套安装工具、机具应能正常使用;安装使用的材料、工具应分类管理,并应根据需要的数量备好。

5.2.3 条板隔墙施工前,应先清理基层,对需要处理的光滑地面应进行凿毛处理;然后按安装排板图放线,标出每块条板安装位置、门窗洞口位置,放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并应经检查无误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2.4 对于有防潮、防水要求的条板隔墙,应先做好细石混凝土墙垫。

5.2.5 条板隔墙安装前,宜对预埋件、吊挂件、连接件的数量、位置、固定方法,以及双层条板隔墙板间芯层材料的铺装进行核查,并应满足条板隔墙分项工程设计技术文件的要求。


条文说明
5.2.1 安装条板隔墙前,需确认施工现场已具备安装条板隔墙的作业条件。
5.2.2 良好的施工准备工作对条板隔墙的施工安装质量能够起到保证作用。本条文对条板、配套材料、进场验收、分类存放等提出要求。对现场配制的嵌缝材料、粘结材料提出了质量要求。
5.2.5 在条板隔墙安装过程中,预埋件、吊挂件、连接件等隐蔽工程施工质量将直接影响墙体的性能,因此本条文提出了核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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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 JGJ/T 15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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