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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含水率
7.3.1 仪器
试验主要用到以下仪器。
a)天平:感量0.2mg。
b)称量瓶:φ50mm×30mm。
c)干燥器:φ220mm。
d)真空干燥箱:精度±2℃、±0.002MPa。
7.3.2 试验步骤
试验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a)在已恒重的称量瓶中,称取超细干粉灭火剂试样2g,精确至0.2mg;
b)将称量瓶免盖置于温度为(50±2)℃,真空度为0.095MPa~0.096MPa的真空干燥箱内1h;
c)取出称量瓶加盖置于干燥器内,静置15min后称量,精确至0.2mg。
7.3.3 试验结果
含水率x1按公式(2)计算,取差值不超过0.02%的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式中:
m1——干燥前超细干粉灭火剂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m2——干燥后超细干粉灭火剂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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