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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植物选择


6.0.1 道路绿化宜选择乡土树种和长寿树种,不得选用外来入侵物种。
6.0.2 道路绿化应选择适应道路立地条件、生长稳定、抗性强、便于管养、观赏价值高、环境效益好、能体现地域特色的植物,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乔木应选择深根性、萌蘖少、树干通直、树形端正、冠型优美、能形成林荫、分枝点高度符合通行要求的种类;
    2 花灌木应选择花繁叶茂、花期长、生长健壮、病虫害少的种类;
    3 绿篱植物和观叶灌木应选用萌芽力强、枝繁叶密、耐修剪的种类;
    4 地被植物应选择茎叶茂密、生长势强、病虫害少、易于管理的木本或草本观叶、观花植物;草坪应选择萌蘖力强、覆盖率高、耐修剪、绿叶期长的种类。
6.0.3 寒冷积雪地区城市道路绿化树木,应选择抗雪压的树种。
6.0.4 易受台风影响的城市道路绿化树木,应选择根系完整、树冠结构良好、抗风性强的树种。
6.0.5 有雨水滞蓄净化功能的道路绿地,应根据水分条件、径流雨水水质、雨水滞留时间等因素,选择耐短期水淹、耐旱、耐污染的植物。
6.0.6 植物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宜采用有毒或易引起过敏的种类;
    2 不宜采用易产生植源性污染或有浓烈异味的种类;
    3 停车场绿化不宜采用有浆果或分泌物坠地的树种;
    4 行人密集地段的行道树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不应采用叶片质感坚硬或锋利的种类;
    5 行道树不宜采用树干带刺或落果坠叶的树种;
    6 不宜采用其他对行人有害或有潜在危险的种类。
6.0.7 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内的树木不应采用造型树。
6.0.8 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内新栽植苗木胸径不宜大于15cm,行道树苗木胸径不宜小于8cm。
6.0.9 道路绿化应根据树木生长规律考虑近远期效果。

条文说明
6.0.1 乡土树种能体现地域特征,长寿树种能保证城市景观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两者都是构建城市风貌形象的重要载体。外来入侵物种具有较高的生态适应力和繁殖力,易对当地的植被产生威胁,破坏区域生态系统,危害城市生态安全。
6.0.2 道路绿化立地条件需对道路朝向予以关注,充分考虑道路方向差异带来的光照条件的不同,以及与城市主导风向的关系。从观赏特点、树形、生长习性、管理养护、抗逆性等方面对道路绿化的乔木、花灌木、绿篱植物和观叶灌木以及地被和草坪植物提出选择标准。
6.0.3 道路绿化设计在树种选择上需充分考虑冬季积雪对树木的影响,降低暴雪来临时对道路绿化树木的破坏以及引起交通事故的风险。
6.0.4 道路绿化设计在树种选择上需充分考虑台风对树木的影响,降低台风对道路绿化树木的破坏以及引起交通事故的风险。
6.0.5 有雨水滞蓄功能的道路绿地选择适应的植物,避免植物生长不良,造成道路绿化景观不佳、养护管理投入大等情况。
6.0.6 植源性污染的树种包括产生高致敏花粉、飞毛飞絮、有害有机挥发物、引起污染的落花落果、气味污染等种类,控制性地使用可保障道路环境的安全与健康。与行人有密切接触的道路绿带,植物选择尤其需要注意行人的安全。南方地区多数棕榈科植物的坠叶大且重,易砸伤行人。
6.0.7 造型树苗木价格高,维护成本高,且多数造型树遮阴功能、生态功能差。
6.0.8 规格过大的树种在道路绿化中成活率低、生态效益差,部分树木已经进入中老年期,且造价过高,不利于城市道路景观的长久发展,与节约型绿化及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相悖。南方地区的棕榈科植物存在常用规格干径较大的情况,可以另行掌握。规定行道树苗木胸径不宜小于8cm,是为了保证新栽行道树对外力损坏的承受能力,保证较高的成活率,以及种植后在较短时间内达到绿化效果。
6.0.9 根据植物生长规律选取合理的配置形式,例如速生树种和慢生树种合理搭配种植,有助于保障绿化景观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升城市景观风貌,保障城市道路景观的近远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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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 CJJ/T7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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