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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高温(运行)试验


6.17.1 试验步骤
6.17.1.1 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充电24h后放入试验箱,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17.1.2 以不大于1℃/min的平均升温速率升到55℃±2℃、70℃±2℃或适用场所最高温度,保持16h。
6.17.1.3 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
6.17.1.4 试验后,取出试样,检查试样形变、腐蚀、涂覆层脱落、起泡情况。
6.17.1.5 试验后,按5.4.3的要求进行判定。
6.17.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1683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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