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15 传感部件污染报警功能(适用于光电探测器)


    探测器应具有传感部件污染报警功能,制造商应有读取探测器传感部件的污染情况的措施。当探测器的传感部件受到污染,污染符合污染报警条件时,探测器应发出污染故障信号,并将故障类型传送至与其连接的控制和指示设备。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GB4715-2024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