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4 关键零部件性能


6.4.1 防火玻璃
    防火窗使用的防火玻璃性能应符合GB15763.1的相关规定,且耐火性能不应低于对应防火窗耐火性能。
6.4.2 密封件
6.4.2.1 密封件为防火膨胀密封件时,其性能应符合GB16807的相关规定。
6.4.2.2 密封件为其他类型产品时,其性能应符合以下规定。
    a)回弹恢复性能大于或等于60%。
    b)拉伸恢复性能大于97%。
    c)光老化试验8GJ/㎡(4000h)后,任意试样表面均不出现龟裂,静态拉伸伸长率达到50%时,所有试样均不断裂。
6.4.3 合页(铰链)
    活动式防火窗使用合页(铰链)的数量、规格、强度等应与防火窗型号规格、活动扇质量相适配,页片厚度不应小于试验委托方标称数值。活动扇反复启闭耐久性试验后检查合页(铰链)是否有明显位移,安装处是否有松动、脱落现象。耐火性能应满足附录A中的相关要求,且不低于防火窗耐火完整性的要求。
6.4.4 闭窗装置
6.4.4.1 闭窗装置为一体式防火窗启闭控制装置时,其性能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6.4.4.2 闭窗装置为活动扇关闭部件与热敏感元件配合使用的分体结构时,其性能应符合以下规定。
    a)活动扇关闭部件为防火门闭门器时,符合XF93的规定;关闭部件为其他结构时,关闭力与活动扇标称质量相适配,循环运行耐久性能不低于20000次,且窗扇运转能够灵活、无卡顿。
    b)热敏感元件公称动作温度为68℃。采用玻璃球作为热敏感元件时,其性能符合GB 18428的规定;采用易熔合金作为热敏感元件时,其性能符合XF863的规定。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防火窗 GB16809-2024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