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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志
9.1.1 防火窗应在窗框或窗扇的显著位置施加永久性产品标志铭牌,应采用非粘贴方式固定,其型式与标称尺寸应符合GB/T 13306中有关矩形标牌尺寸B:L、B×L的规定,且B不应小于25mm,B:L应为1:1.6~1:4,尺寸偏差不应大于5%;铭牌内容应包括:
    a)产品名称(见4.1)、型号(见4.3.2);
    b)标称保温性能(适用时)、隔声性能(适用时);
    c)气密性能、水密性能(适用时)、抗风压性能(适用时);
    d)制造厂名称及商标(适用时)、地址、电话;
    e)生产日期、失效日期及产品批次号;
    f)执行标准编号。
9.1.2 产品铭牌标志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不应有裂纹、明显的毛刺和锈斑;铭牌汉字应采用国家正式颁布实施的简体字,不应断缺或模糊不清。
9.2 包装
9.2.1 产品包装应安全可靠,防潮防尘,便于装卸、运输和贮存。
9.2.2 包装内产品应采用无腐蚀作用的软质材料进行必要的表面防护。
9.2.3 包装内的各类部件安置应牢固可靠,避免发生相互碰撞、窜动。
9.2.4 包装内应附如下资料,并装入防水袋中。
    a)产品合格证,应包含以下内容:执行产品标准编号、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批号、产品的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b)产品使用说明书,其表述按照GB/T 9969的规定;使用说明书宜包括有关安装方式、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等内容。
    c)装货单。
    d)产品安装指导书。
9.2.5 包装箱的箱面标志按GB/T 6388的规定,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怕雨”“易碎物品”和“向上”图示标志,图示标志符合GB/T191的规定。
9.3 运输
9.3.1 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避免摔、扔和碰击等行为。
9.3.2 运输过程中应有避免产品发生相互碰撞的措施。
9.3.3 运输工具应有防雨措施,并保持清洁无污染。
9.4 贮存
9.4.1 产品应贮存放置在通风、干燥、防雨的场所,避免与酸、碱、盐类化学物质接触。
9.4.2 产品水平放置应用垫块垫平,产品竖向放置应有一定角度,且对产品质量无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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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窗 GB1680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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