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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行业标准
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统计方法
Statistical methods of direct economic losses from fires
XF/T 185-2025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5-04-30 发布
2025-08-01 实施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XF 185-2014《火灾损失统计方法》,与XF 185-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标准性质由强制性改为推荐性;
b)更改了“范围”的覆盖内容及适用界限(见第1章,2014年版的第1章);
c)增加了某些情况下“价格取值要求”的规定[见4.3g)、4.3h)];
d)增加了“案例比照要求”(见4.4);
e)增加了“整体估算法”(见5.1.2.2),与“调查验证法”一并归为“简易统计方法”(见5.1.2);
f)更改了可提供证明材料作为统计依据的机构和表述形式(见4.2.1,2014年版的5.1.4、5.1.5);
g)更改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一般统计“方法选择”的详细规定(见5.2.3.3,2014年版的7.1);
h)增加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一般统计的“统计计算”的规定(见5.2.3.4);
i)删除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一般统计的“实际价值法”(见2014年版的7.4);
j)增加了“火灾现场处置费统计”一章(见第6章);
k)增加了“人身伤亡支出费统计”一章(见第7章);
l)更改了附录A中“车辆类损失”的统计分类界定范围(见表A.1,2014年版的表A.1);
m)增加、更改了部分设备类总使用年限参考值(见表B.2,2014年版的表B.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调查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国家消防救援局、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宋树欣、王天瑞、董丹、张欣、韩晓鹏、罗云庆、孙金杰、王慧英、王涛、尚琪霞、苏文威、顾耀耀、张琰、刘海燕、徐凯文、刘文成、赖松凤、梁轩晨、黄文华、邵峥亚。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8年首次发布为GA 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2014年第一次修订,发布为GA185-2014《火灾损失统计方法》,根据应急管理部2020年第5号公告,标准编号由GA 185-2014调整为XF 185-2014;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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