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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试验方法
7.1 一般要求检查
7.1.1 标识、标志检查
通过目测进行标识、标志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1.1 和 9.1 的要求。
7.1.2 外观装配检查
通过目测、触摸和操作进行外观装配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1.2 的要求。
7.1.3 硬件配置检查
通过目测和操作进行硬件配置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1.3 的要求。
7.1.4 软件配置检查
通过目测和操作进行软件配置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1.4 的要求。
7.2 功能要求检查
7.2.1 自检功能检查
通过操作无人机进行自检功能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2.1 的要求。
7.2.2 遥控功能检查
通过操作无人机进行遥控功能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2.2 的要求。
7.2.3 飞行功能检查
通过操作无人机进行飞行功能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2.3 的要求。
7.2.4 保护功能检查
通过操作无人机进行保护功能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2.4 的要求。
7.2.5 消防作业功能检查
7.2.5.1 侦察功能检查
通过操作无人机和任务载荷,进行拍摄、存储和建模功能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2.5.1 的要求。
7.2.5.2 侦检功能检查
通过操作无人机和任务载荷,进行采样、探测和检测功能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2.5.2 的要求。
7.2.5.3 通信功能检查
通过操作无人机和任务载荷,进行信息接发、中继和显示功能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2.5.3 的要求。
7.2.5.4 广播功能检查
通过操作无人机和任务载荷,进行音频播放功能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2.5.4 的要求。
7.2.5.5 照明功能检查
通过操作无人机和任务载荷,进行泛光或聚光照明功能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2.5.5 的要求。
7.2.5.6 投送功能检查
通过操作无人机和任务载荷,进行投送、承载、固定和运送功能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2.5.6 的要求。
7.2.5.7 灭火功能检查
通过操作无人机和任务载荷,进行瞄准、喷射和投射功能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2.5.7 的要求。
7.3 性能要求试验
7.3.1 质量
使用电子秤,对无人机各主要部件分别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 的要求。
7.3.2 尺寸
使用直尺或卷尺,根据飞行平台类型对多旋翼飞行平台的最大轴距、直升机飞行平台的旋翼直径、固定翼飞行平台的机翼展长、复合翼和其他飞行器平台的企业公布项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2 的要求。
7.3.3 展开和撤收时间试验
对无人机从装箱、装车等运输状态展开至起飞前最后一步操作完毕,从降落后撤收至装箱、装车等运输状态操作完毕两种过程,使用秒表分别进行计时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3 的要求。
7.3.4 实用海拔试验
使用海拔高度仪对起降场地的海拔高度进行测量,检查无人机执行自检、遥控、飞行功能情况,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4 的要求。
7.3.5 飞行载重试验
在海拔高度不大于 1000m 和实用海拔高度环境条件下,使用电子秤对飞行平台的飞行载重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5 的要求。
7.3.6 飞行速度试验
在海拔高度不大于 1000m 和实用海拔高度环境条件下,飞行平台在空载、飞行载重两种状态下,分别执行上升、平飞、下降三种飞行动作,使用飞行记录仪分别进行飞行速度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6 的要求。
7.3.7 续航时间试验
在海拔高度不大于 1000m 和实用海拔高度环境条件下,飞行平台在空载、飞行载重两种状态下,多旋翼以不小于最大轴距的 10 倍为高度,执行定点悬停的飞行动作;直升机以不小于旋翼直径的 10 倍为高度,执行定点悬停的飞行动作;固定翼以 15° 滚转角,相对高度不小于 100m,按照企业公布的巡航速度执行定速定圆飞行动作。使用秒表对从起飞到动力余量下降至安全阈值并降落的过程进行计时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7 的要求。
7.3.8 使用高度试验
在海拔高度不大于 1000m 和实用海拔高度环境条件下,飞行平台在飞行载重状态下,执行悬停或平飞的飞行动作,使用飞行记录仪或测距仪对飞行高度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8 的要求。
7.3.9 抗风性能试验
在人造风场或自然风场条件下,可选择不同风速等级的风速点使用风速仪测量后,飞行平台在空载状态下,执行起飞、平飞或悬停、降落的飞行动作,各风速点持续飞行时间不少于 1min,最大风速点持续飞行时间不少于 3min,使用秒表计时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9 的要求。
7.3.10 防雨性能试验
在人造淋雨条件下,使用流量计或雨量计对试验装置的降雨强度测量后,飞行平台在空载状态下,执行动力装置怠速运行,使用秒表计时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0 的要求。
7.3.11 飞行精度试验
在空旷环境条件下,飞行平台在空载状态下,执行 7.3.7 规定的飞行动作稳定后,使用飞行记录仪或测距仪对水平和垂直位移量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1 的要求。
7.3.12 遥控距离试验
在空旷环境条件下,飞行平台在空载状态下,执行航线平飞或定点悬停飞行动作,使用卫星定位仪或飞行记录仪对遥控距离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2 的要求。
7.3.13 图传性能试验
7.3.13.1 使用光学仪器、分析软件和秒表,对光学设备和图传设备分别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3.1 的要求。
7.3.13.2 在空旷环境条件下,使用卫星定位仪或飞行记录仪对图传距离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3.2 的要求。
7.3.14 航灯亮度试验
在照度不大于 5lx 的暗室环境条件下,使用亮度计对飞行平台上指示灯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4 的要求。
7.3.15 起飞噪声试验
在环境噪声不大于 60dB (A) 的空旷环境条件下,距离无人机起飞中心点 10m 远、1m 高位置布置声级计,测量并记录无人机以最大起飞重量起飞时的噪声,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5 的要求。
7.3.16 避障性能试验
在空旷环境条件下,飞行平台在空载状态下,执行速度为企业公布值的平飞动作飞向面目标,使用测距仪或卷尺对避障距离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6 的要求。
7.3.17 低温性能试验
按表 16 中低温性能试验参数及 GB/T2423.1‑2008 中第 6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7 的要求。
7.3.18 高温性能试验
按表 16 中高温性能试验参数及 GB/T2423.2‑2008 中第 6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7 的要求。
7.3.19 交变湿热性能试验
按表 16 中交变湿热性能试验参数及 GB/T2423.4‑2008 中 7.3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再按 7.3.27 的方法进行绝缘性能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7 的要求。
7.3.20 低温贮存试验
按表 16 中低温贮存试验参数及 GB/T 2423.1‑2008 中第 6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7 的要求。
7.3.21 高温贮存试验
按表 16 中高温贮存试验参数及 GB/T 2423.2‑2008 中第 6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7 的要求。
7.3.22 耐辐射热及烟气适应性能试验
在室内环境条件下,飞行平台在水平距离标准油盘边缘不小于 5m 处,执行动力装置怠速运行至油盘火燃烧完毕,使用热电偶对机体向火面不少于 3 个关键点位置的温度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8 的要求。
7.3.23 抗振动性能试验
按表 17 中振动 (正弦) 试验参数及 GB/T 2423.10‑2019 中第 8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9 的要求。
7.3.24 抗冲击性能试验
按照表 17 中冲击试验参数及 GB/T2423.5‑2019 中第 8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9 的要求。
7.3.25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按照 GB/T 17626.2‑2018 中试验等级 3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20.1 的要求。
7.3.26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按照 GB/T 17626.3‑2023 中试验等级 3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20.2 的要求。
7.3.27 绝缘性能试验
按照 XF3010‑2020 中 6.3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21 的要求。
7.3.28 耐压强度试验
按照 XF 3010‑2020 中 6.4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22 的要求。
7.3.29 外壳防护试验
按照 GB/T 4208‑2017 中 13.1 和 14.1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23 的要求。
7.3.30 可靠性试验
7.3.30.1 在空旷无障碍环境条件下,飞行平台在空载状态下,使用秒表对积累飞行 (平飞或悬停) 的时长进行测量计时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24.1 的要求。
7.3.30.2 在空旷无障碍环境条件下,飞行平台在空载状态下,使用计数设备对起降次数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24.2 的要求。
7.3.31 安全要求检查
7.3.31.1 按照 GB42590‑2023 中 5.7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25.1 的要求。
7.3.31.2 按照 GB42590‑2023 中 5.1.1 和 5.1.2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25.2 的要求。
7.3.32 防爆性能检查
通过检查无人机的防爆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等资料,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 6.3.26 的要求。
7.1.1 标识、标志检查
通过目测进行标识、标志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1.1 和 9.1 的要求。
7.1.2 外观装配检查
通过目测、触摸和操作进行外观装配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1.2 的要求。
7.1.3 硬件配置检查
通过目测和操作进行硬件配置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1.3 的要求。
7.1.4 软件配置检查
通过目测和操作进行软件配置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1.4 的要求。
7.2 功能要求检查
7.2.1 自检功能检查
通过操作无人机进行自检功能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2.1 的要求。
7.2.2 遥控功能检查
通过操作无人机进行遥控功能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2.2 的要求。
7.2.3 飞行功能检查
通过操作无人机进行飞行功能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2.3 的要求。
7.2.4 保护功能检查
通过操作无人机进行保护功能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2.4 的要求。
7.2.5 消防作业功能检查
7.2.5.1 侦察功能检查
通过操作无人机和任务载荷,进行拍摄、存储和建模功能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2.5.1 的要求。
7.2.5.2 侦检功能检查
通过操作无人机和任务载荷,进行采样、探测和检测功能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2.5.2 的要求。
7.2.5.3 通信功能检查
通过操作无人机和任务载荷,进行信息接发、中继和显示功能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2.5.3 的要求。
7.2.5.4 广播功能检查
通过操作无人机和任务载荷,进行音频播放功能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2.5.4 的要求。
7.2.5.5 照明功能检查
通过操作无人机和任务载荷,进行泛光或聚光照明功能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2.5.5 的要求。
7.2.5.6 投送功能检查
通过操作无人机和任务载荷,进行投送、承载、固定和运送功能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2.5.6 的要求。
7.2.5.7 灭火功能检查
通过操作无人机和任务载荷,进行瞄准、喷射和投射功能检查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2.5.7 的要求。
7.3 性能要求试验
7.3.1 质量
使用电子秤,对无人机各主要部件分别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 的要求。
7.3.2 尺寸
使用直尺或卷尺,根据飞行平台类型对多旋翼飞行平台的最大轴距、直升机飞行平台的旋翼直径、固定翼飞行平台的机翼展长、复合翼和其他飞行器平台的企业公布项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2 的要求。
7.3.3 展开和撤收时间试验
对无人机从装箱、装车等运输状态展开至起飞前最后一步操作完毕,从降落后撤收至装箱、装车等运输状态操作完毕两种过程,使用秒表分别进行计时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3 的要求。
7.3.4 实用海拔试验
使用海拔高度仪对起降场地的海拔高度进行测量,检查无人机执行自检、遥控、飞行功能情况,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4 的要求。
7.3.5 飞行载重试验
在海拔高度不大于 1000m 和实用海拔高度环境条件下,使用电子秤对飞行平台的飞行载重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5 的要求。
7.3.6 飞行速度试验
在海拔高度不大于 1000m 和实用海拔高度环境条件下,飞行平台在空载、飞行载重两种状态下,分别执行上升、平飞、下降三种飞行动作,使用飞行记录仪分别进行飞行速度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6 的要求。
7.3.7 续航时间试验
在海拔高度不大于 1000m 和实用海拔高度环境条件下,飞行平台在空载、飞行载重两种状态下,多旋翼以不小于最大轴距的 10 倍为高度,执行定点悬停的飞行动作;直升机以不小于旋翼直径的 10 倍为高度,执行定点悬停的飞行动作;固定翼以 15° 滚转角,相对高度不小于 100m,按照企业公布的巡航速度执行定速定圆飞行动作。使用秒表对从起飞到动力余量下降至安全阈值并降落的过程进行计时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7 的要求。
7.3.8 使用高度试验
在海拔高度不大于 1000m 和实用海拔高度环境条件下,飞行平台在飞行载重状态下,执行悬停或平飞的飞行动作,使用飞行记录仪或测距仪对飞行高度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8 的要求。
7.3.9 抗风性能试验
在人造风场或自然风场条件下,可选择不同风速等级的风速点使用风速仪测量后,飞行平台在空载状态下,执行起飞、平飞或悬停、降落的飞行动作,各风速点持续飞行时间不少于 1min,最大风速点持续飞行时间不少于 3min,使用秒表计时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9 的要求。
7.3.10 防雨性能试验
在人造淋雨条件下,使用流量计或雨量计对试验装置的降雨强度测量后,飞行平台在空载状态下,执行动力装置怠速运行,使用秒表计时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0 的要求。
7.3.11 飞行精度试验
在空旷环境条件下,飞行平台在空载状态下,执行 7.3.7 规定的飞行动作稳定后,使用飞行记录仪或测距仪对水平和垂直位移量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1 的要求。
7.3.12 遥控距离试验
在空旷环境条件下,飞行平台在空载状态下,执行航线平飞或定点悬停飞行动作,使用卫星定位仪或飞行记录仪对遥控距离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2 的要求。
7.3.13 图传性能试验
7.3.13.1 使用光学仪器、分析软件和秒表,对光学设备和图传设备分别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3.1 的要求。
7.3.13.2 在空旷环境条件下,使用卫星定位仪或飞行记录仪对图传距离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3.2 的要求。
7.3.14 航灯亮度试验
在照度不大于 5lx 的暗室环境条件下,使用亮度计对飞行平台上指示灯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4 的要求。
7.3.15 起飞噪声试验
在环境噪声不大于 60dB (A) 的空旷环境条件下,距离无人机起飞中心点 10m 远、1m 高位置布置声级计,测量并记录无人机以最大起飞重量起飞时的噪声,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5 的要求。
7.3.16 避障性能试验
在空旷环境条件下,飞行平台在空载状态下,执行速度为企业公布值的平飞动作飞向面目标,使用测距仪或卷尺对避障距离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6 的要求。
7.3.17 低温性能试验
按表 16 中低温性能试验参数及 GB/T2423.1‑2008 中第 6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7 的要求。
7.3.18 高温性能试验
按表 16 中高温性能试验参数及 GB/T2423.2‑2008 中第 6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7 的要求。
7.3.19 交变湿热性能试验
按表 16 中交变湿热性能试验参数及 GB/T2423.4‑2008 中 7.3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再按 7.3.27 的方法进行绝缘性能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7 的要求。
7.3.20 低温贮存试验
按表 16 中低温贮存试验参数及 GB/T 2423.1‑2008 中第 6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7 的要求。
7.3.21 高温贮存试验
按表 16 中高温贮存试验参数及 GB/T 2423.2‑2008 中第 6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7 的要求。
7.3.22 耐辐射热及烟气适应性能试验
在室内环境条件下,飞行平台在水平距离标准油盘边缘不小于 5m 处,执行动力装置怠速运行至油盘火燃烧完毕,使用热电偶对机体向火面不少于 3 个关键点位置的温度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8 的要求。
7.3.23 抗振动性能试验
按表 17 中振动 (正弦) 试验参数及 GB/T 2423.10‑2019 中第 8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9 的要求。
7.3.24 抗冲击性能试验
按照表 17 中冲击试验参数及 GB/T2423.5‑2019 中第 8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19 的要求。
7.3.25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按照 GB/T 17626.2‑2018 中试验等级 3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20.1 的要求。
7.3.26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按照 GB/T 17626.3‑2023 中试验等级 3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20.2 的要求。
7.3.27 绝缘性能试验
按照 XF3010‑2020 中 6.3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21 的要求。
7.3.28 耐压强度试验
按照 XF 3010‑2020 中 6.4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22 的要求。
7.3.29 外壳防护试验
按照 GB/T 4208‑2017 中 13.1 和 14.1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23 的要求。
7.3.30 可靠性试验
7.3.30.1 在空旷无障碍环境条件下,飞行平台在空载状态下,使用秒表对积累飞行 (平飞或悬停) 的时长进行测量计时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24.1 的要求。
7.3.30.2 在空旷无障碍环境条件下,飞行平台在空载状态下,使用计数设备对起降次数进行测量并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24.2 的要求。
7.3.31 安全要求检查
7.3.31.1 按照 GB42590‑2023 中 5.7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25.1 的要求。
7.3.31.2 按照 GB42590‑2023 中 5.1.1 和 5.1.2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6.3.25.2 的要求。
7.3.32 防爆性能检查
通过检查无人机的防爆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等资料,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 6.3.26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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