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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运行管理
6.1.1 机械式停车库运行前应满足下列条件:
1 停车设备调试完毕,试运行合格,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
2 停车库的防水和排水设施符合要求;
3 防雷接地检查合格;
4 智能配套系统能正常使用;
5 停车库的交通标识正确。
6.1.2 机械式停车库外应在明显部位设置标识牌,并应标示出停车库适停车型的具体类型、尺寸、重量等。
6.1.3 机械式停车库的运行应建立停车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6.1.4 机械式停车库的使用应满足使用频率、载荷状态和工作环境等设计要求。
6.1.5 机械式停车库及其配套设施应定期检验,超过检验周期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停车库,不得继续使用。
6.1.6 当停车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使用。
6.1.7 无人方式的机械式停车库,应在出入口处设置“严禁进入”的标识。准无人方式的机械式停车库,应在操作位置附近设置“确认无人后再运转”的标识。
6.1.8 使用者自行操作的机械式停车库,应在明显的位置设置操作使用说明。
6.1.9 公共机械式停车库应设置停车收费标准及监督电话号码等告示。
6.1.10 机械式停车库应在明显的部位设置安全提醒标识,用于提醒驾驶员将车辆设置在安全状态。
6.1.2 为使驾驶员及时准确掌握停车库的停车信息,停车库需悬挂信息牌提示条文中规定的信息。
6.1.3 为使停车库安全有序运行,需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6.1.5 机械式停车设备属于特种设备,需进行定期检查。
6.1.7 本条是对机械式停车库安全使用的规定,运行时应严格执行。
6.1.8 停车设备属于特种设备,一般情况应配备专业的管理员,当无专业管理员时,在停车库的操作位置应悬挂设备操作说明书。
6.1.9 公共机械式停车库的收费标准应经过相关单位核准,并进行公示,为方便停车人员对停车库进行监督,应公布监督电话。
6.1.10 停车设备动作前,应使停车人员明白汽车是否是在安全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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