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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布置


5.3.1 高压电容器装置宜设置在单独的房间内,当采用非可燃介质的电容器且电容器组容量较小时,可设置在高压配电室内。
    低压电容器装置可设置在低压配电室内,当电容器总容量较大时,宜设置在单独的房间内。
5.3.2 装配式电容器组单列布置时,网门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3m;当双列布置时,网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5.3.3 成套电容器柜单列布置时,柜前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5m;当双列布置时,柜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0m。
5.3.4 室内电容器装置的布置和安装设计,应符合设备通风散热条件并保证运行维修方便。

条文说明
5.3.1 本条为原规范第5.3.1条的修改。高压电容器的绝缘有可燃介质和非可燃介质两种,当高压电容器柜设置在高压配电室内时,应采用非可燃介质的电容器,以减少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5.3.2 本条文规定的距离是检修和巡视的要求。
5.3.3 本条为原规范第5.3.5条的修改。高压和低压成套电容器柜与高压和低压固定式开关柜类似,其柜前通道宽度相同。
5.3.4 电容器为发热元件,容量较大时发热量也较大,因此室内电容器装置的布置和安装在设计时应考虑通风散热的条件,以满足电容器对环境温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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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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