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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给水排水
	4.5.1 工艺机房内的消防及空调给排水管应采取保温措施,接口处应确保严密,防止出现结露现象,并在易渗漏的地方设置漏水报警装置。
	4.5.2 工艺机房内的消防及空调给排水管应有防渗漏措施。管道穿过工艺机房墙壁和楼板处,应设置套管,管道与套管之间应采取密封措施。
	4.5.3 工艺机房地面宜设置挡水和排水设施。
	4.5.4 工艺机房内如设有地漏,应采用洁净室专用地漏或自闭式地漏,地漏下应加设水封装置,并应采取防止水封损坏和反溢措施。
	4.5.5 工艺机房给排水管道及其保温材料均应采用阻燃材料。
	4.5.6 除消防及空调用的水管,工艺机房内不应有其他水管穿越。
	4.5.7 工艺机房的给水排水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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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专业用房布置
 - 3.1 总体布局
 - 3.2 工艺机房
 - 3.3 调度大厅
 - 3.4 支持区
 - 3.5 辅助区
 - 3.6 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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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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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4.5 给水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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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系统配置要求
 - 5.1 综合部分
 - 5.2 专业系统部分
 - 5.3 过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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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 建筑布局节能要求
 - 6.2 专业用房布局节能要求
 - 6.3 专业用房装修节能要求
 - 6.4 空气调节系统节能要求
 - 6.5 供电系统节能技术要求
 - 6.6 照明节能要求
 - 6.7 监控节能要求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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