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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废水利用


10.1.1 公共浴场的废水应回收利用,并宜与建筑物内的其他废水一起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
10.1.2 公共浴场应通过管道、排水沟、集水池及提升水泵等设施,将下列分散的废水排水集中收集并予以利用:
    1 淋浴废水;
    2 清洁浴池的废水;
    3 清洗地面、墙面的废水;
    4 浴池及各类热水箱的泄水。
10.1.3 公共浴池泄空和溢流排水、各类贮热水箱及加热设备的泄水和溢流排水等宜先经热回收降温后,再作为中水原水。


条文说明

10.1.1 公共浴场的用水部位因其使用功能的不同,而分有较多的洗浴区,比较分散,为了最大程度的节约水资源,条文规定应将分散的废水采用排水沟或排水管收集到集水坑等,用潜水泵提升将其集中送至中水处理站进行适当处理后用于冲厕、洗车、绿化等。故本条规定了公共浴池应该从减少排放,充分利用所有的优质废水作为二次水资源。本条提醒设计人员应该回收废水,同时在设计中要充分注意公共浴场排水特点:1)分散性:由于浴池类型多,占用面积大,排水点分散;2)不均匀性:使用人数变化较大,排水量就不均匀,同时,每天都在营业结束后才对浴池、地面、排水沟等进行卫生清洗,因此排水量很不均匀;3)各类水池、水箱泄水不仅可回收水量,而且余热也可回收予以利用。

10.1.2 对于大型公共浴场较多的公共浴池和各类水箱的泄空排水宜采取降温回收余热的措施,以充分利用余热节约能源并将废水进行回收加以利用,以节约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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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浴场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6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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