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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cables of electric engineering
GB 50217-2007
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8 年 4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732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17-2007,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9、5.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9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一~二OO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对《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1994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增加了中、高压电缆芯数选择要求;
2.增加了电缆绝缘类别选择要求,取消了粘性浸渍纸绝缘电缆的相关内容;
3.增加了主芯截面400mm2<S≤800mm2和S>800mm2的保护地线允许最小截面选样要求;
4.增加了大电流负荷的供电回路由多根电缆并联时对电缆截面、材质等要求;
5.增加了电缆终端一般性选择要求;
6.增加了直接电缆实施金属层开断并作绝缘处理内容;
7.增加了交流系统三芯电缆的金属层接地要求;
8.增加了城市电缆系统的电缆与管道相互间允许距离相关规定;
9.增加了架空桥架检修通道设置要求;
10.增加了电缆隧道安全孔设置间距要求;
11.增加了附录B和附录F。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负责具体管埋,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风路18号,邮编:610021),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参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喜利得(中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国荣 熊 涛 张天泽 齐 春 陶 勤 万里宁 王 鑫 王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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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电缆型式与截面选择
- 3.1 电缆导体材质
- 3.2 电力电缆芯数
- 3.3 电缆绝缘水平
- 3.4 电缆绝缘类型
- 3.5 电缆护层类型
- 3.6 控制电缆及其金属屏蔽
- 3.7 电力电缆导体截面
- 4 电缆附件的选择与配置
- 4.1 一般规定
- 4.2 自容式充油电缆的供油系统
- 5 电缆敷设
- 5.1 一般规定
- 5.2 敷设方式选择
- 5.3 地下直埋敷设
- 5.4 保护管敷设
- 5.5 电缆构筑物敷设
- 5.6 其他公用设施中敷设
- 5.7 水下敷设
- 6 电缆的支持与固定
- 6.1 一般规定
- 6.2 电缆支架和桥架
- 7 电缆防火与阻止延燃
- 附录A 常用电力电缆导体的最高允许温度
- 附录B 10kV及以下电力电缆经济电流截面选用方法
- 附录C 10kV及以下常用电力电缆允许100%持续载流量
- 附录D 敷设条件不同时电缆允许持续载流量的校正系数
- 附录E 按短路热稳定条件计算电缆导体允许最小截面的方法
- E.1 固体绝缘电缆导体允许最小截面
- E.2 自容式充油电缆导体允许最小截面
- 附录F 交流系统单芯电缆金属层正常感应电势算式
- 附录G 35kV及以下电缆敷设度量时的附加长度
- 附录H 电缆穿管敷设时容许最大管长的计算方法
- 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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