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outdoor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
GB 50013-2006
主编部门: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06 年 6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现批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13-2006 ,自 2006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3.0.8、4.0.5、5.1.1、5.1.3、5.3.6、7.1.9、7.5.5、8.0.6、8.0.10、9.3.1、9.8.1、9.8.15、9.8.16、9.8.17、9.8.18、9.8.19、9.8.25、9.8.26、9.8.27、9.9.4、9.9.19、9.11.2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J 13-86 及《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1997 年第 11 号 )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一月十八日
本规范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2003]102 号),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编,具体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广州大学、重庆大学,对原规范进行全面修订。本规范编制过程中总结了近年来给水工程的设计经验,对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研讨,提出了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设计、科研、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和设计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经编制组认真研究分析编制而成。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①补充制定规范的目的,体现贯彻国家法律、法规;②增加给水工程系统设计有关内容;③增加预处理、臭氧净水、活性炭吸附、水质稳定等有关内容;④增加净水厂排泥水处理;⑤增加检测与控制;⑥将网格絮凝、气水反冲、含氟水处理、低温低浊水处理推荐性标准中的主要内容纳入本规范; ⑦ 删去悬浮澄清池、穿孔旋流絮凝池、移动冲洗罩滤池的有关内容;⑧结合水质的提高,调整了各净水构筑物的设计指标和参数;⑨补充和修改了管道水力计算公式。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具体管理,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邮编 200092,上海市中山北二路 901 号),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 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同济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广州大学 重庆大学
主要起草人:戚盛豪 冯一军 吴一蘩 李 伟 杨 楠 金善功 徐 容 熊易华 万玉成 刘万里 张朝升 李国洪 陈守庆 姚左钢 聂福胜 蔡康发 于超英 刘莉萍 张 勤 杨文进 陈涌城 王如华 战 峰 许友贵 张德新 杨远东 陈树勤 徐扬纲 崔福义 邓志光 何纯提 李文秋 杨孟进 郄燕秋 徐承华 董 红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给水系统
- 4 设计水量
- 5 取水
- 5.1 水源选择
- 5.2 地下水取水构筑物
- 5.3 地表水取水构筑物
- 6 泵房
- 6.1 一般规定
- 6.2 水泵吸水条件
- 6.3 管道流速
- 6.4 起重设备
- 6.5 水泵机组布置
- 6.6 泵房布置
- 7 输配水
- 7.1 一般规定
- 7.2 水力计算
- 7.3 管道布置和敷设
- 7.4 管渠材料及附属设施
- 7.5 调蓄构筑物
- 8 水厂总体设计
- 9 水处理
- 9.1 一般规定
- 9.2 预处理
- 9.3 混凝剂和助凝剂的投配
- 9.4 混凝、沉淀和澄清
- 9.5 过滤
- 9.6 地下水除铁和除锰
- 9.7 除氟
- 9.8 消毒
- 9.9 臭氧净水
- 9.10 活性炭吸附
- 9.11 水质稳定处理
- 10 净水厂排泥水处理
- 10.1 一般规定
- 10.2 工艺流程
- 10.3 调节
- 10.4 浓缩
- 10.5 脱水
- 10.6 泥饼处置和利用
- 11 检测与控制
- 11.1 一般规定
- 11.2 在线检测
- 11.3 控制
- 11.4 计算机控制管理系统
- 附录A 给水管与其他管线及建 ( 构 ) 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 附录B 给水管与其他管线最小垂直净距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