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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其他要求


6.12.1 灭火器筒体内部在充装灭火剂前应清理干净,不应留有水份、油脂、铁屑、可剥落的氧化皮等杂物。
6.12.2 灭火器外表涂层应色泽均匀,无龟裂、明显挂痕、气泡、划痕、碰伤等缺陷。
6.12.3 灭火器的电镀件表面应无气泡、明显划痕、碰伤等缺陷。
6.12.4 灭火器的贴花应端正、平服、不缺边少字,无明显皱褶、气泡等缺陷,且经外部盐雾试验后不应脱落。
6.12.5 灭火器配有固定架的,固定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6.12.5.1 固定架钩在墙面上的,应使灭火器在水平或垂直方向最少移动6 mm才能将其从墙面上取下;但当总质量小于5.4 kg的灭火器,其最小移动距离不应小于3 mm。
6.12.5.2 固定架应能承受5倍于灭火器的总重,且不小于45 kg的静载荷5 min,固定架不应出现断裂和明显变形等缺陷。
6.12.5.3 对附有夹持带的固定架,当带子打开时,灭火器应不掉落;打开带子夹持器的部件应用灭火器的对比色,醒目易识别;打开的方法应从灭火器正面明显地看到。
6.12.5.4 固定架的悬挂圈或夹持带的位置应适当,使灭火器置于安装架内时,操作说明应面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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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4351.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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