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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温度要求
6.2.1 阻燃性能
先按5.1的规定预处理,再按5.2的规定预处理后,手套和袖筒外层和隔热层材料的损毁长度不应大于100 mm,续燃时间和阴燃时间均不应大于2.0 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衬里材料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
6.2.2 整体热防护性能
6.2.2.1 手套本体组合材料按以下规定预处理后,其热防护能力(TPP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a) 按5.2的规定预处理;
b) 先按5.1的规定预处理,再按5.2的规定预处理。
6.2.2.2 手套袖筒部分组合材料按6.2.2.1的规定预处理后,其热防护能力(TPP值)不应小于20.0 cal/cm²。
6.2.3 耐热性能
整个手套试样和衬里按5.1的规定预处理后,在表2规定的试验温度下保持5 min,试样表面应无明显变化,且不应有熔融、脱离和燃烧现象,其收缩率应符合表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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