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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规范性附录)整体防水性能试验


E.1 原理
    对戴在一个可产生水印的内手套上的试验手套,将部分浸入一个水箱中,进行手的伸握,检查内手套上的水印。
E.2 设备
    一个可产生水印的手套应覆盖住试验人员手的所有表面。水印手套应采用易显示水印的织物制成,以确定泄漏情况。水印手套的材质应为100%棉,重量为(50±10)g/m²,厚度为(0.5±0.1)mm。
    整体防水性能试验用的水应经表面活性剂处理。
E.3 样品
    要求使用两副手套,用于至少两位不同的试验人员。
E.4 试验准备
    手套试样按5.1的规定进行预处理。
E.5 试验步骤
E.5.1 应选择其手的尺寸符合手套规格的试验人员。
E.5.2 试验人员戴上水印手套,再戴手套试样。
E.5.3 试验人员应将手套试样浸入(20±2)℃的水中,手套试样顶部距水面应不小于25 mm,保持5 min。试验人员应做手的伸握动作12次,以弯曲手套试样,每次各为10 s。
E.5.4 试验人员脱下手套试样。
E.5.5 检查内手套上是否有水印。
E.6 试验结论
    对所有试样都应记录试验后内手套上的水印现象。手套试验后内手套上如有水印则认为是泄漏,应判为性能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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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手套 XF7-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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