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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手套 XF7-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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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人体工效要求
6.5.1 灵巧性能
按5.1的规定预处理后,按7.12试验时,手套的性能等级应不小于表9规定的1级。
6.5.2 握紧性能
按5.1的规定预处理后,按附录F进行试验时,戴手套与未戴手套的拉重力比不应小于80%。
6.5.3 穿戴性能
按5.1的规定预处理后,按附录G进行试验时,手套的穿戴时间不应超过25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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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阻隔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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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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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设计要求
5 试样预处理
6 性能要求
6.1 一般要求
6.2 温度要求
6.3 力学性能
6.4 阻隔性能要求
6.5 人体工效要求
7 试验方法
8 检验规则
9 标志、生产商提供的信息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热防护性能试验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耐热性能试验
附录C (规范性附录)耐切割性能试验
附录D (规范性附录)防化性能试验
附录E (规范性附录)整体防水性能试验
附录F (规范性附录)握紧性能试验
附录G (规范性附录)穿戴性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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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手套 XF7-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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