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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6245-2006
代替GB6245-1998
消防泵
Fire pumps
2006-04-07发布 2006-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6245-2006
代替GB6245-1998
消防泵
Fire pumps
2006-04-07发布 2006-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本标准的5.1、5.2、5.4.2~5.4.6、5.5~5.8、6.1、6.2、6.4.2、6.4.3、6.5、6.6、7、8、9.1、9.2、9.4、9.5、9.6.1、9.6.2、9.7.2、9.7.4~9.7.7、9.7.9~9.7.14、9.8.1、9.9~9.11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本标准与NFPA20—2003《固定消防泵的安装》、UL 448—1994《消防泵标准》、UL 1247—1995《驱动离心消防泵的柴油发动机标准》以及主题448A(1994.11草案)《连接离心消防泵和原动机的柔性联轴器的研究要点》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6245—1998《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GB 6245—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对材质以及原动机、联轴器、控制柜、蓄电池等部件的要求;
——增加了供泡沫液消防泵、船用消防泵、深井消防泵、潜水消防泵的要求;
——增加了手抬机动消防泵组的要求;
——增加了仲裁试验方法。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GA 108—1995《手抬机动消防泵》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第四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骅、范桦、史兴堂、万明、韩翔、杨志军。
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1998年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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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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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分类与型号
- 4.1 分类
- 4.2 型号
- 5 车用消防泵
- 5.1 结构要求
- 5.2 材料要求
- 5.3 外观质量
- 5.4 主要技术参数
- 5.5 机械性能
- 5.6 真空密封性能
- 5.7 引水装置性能
- 5.8 连续运转性能
- 6 工程用消防泵
- 6.1 结构要求
- 6.2 材料要求
- 6.3 外观质量
- 6.4 主要技术参数
- 6.5 机械性能
- 6.6 连续运转性能
- 7 供泡沫液消防泵
- 8 船用消防泵
- 9 消防泵组
- 9.1 总则
- 9.2 结构要求
- 9.3 外观质量
- 9.4 主要技术参数
- 9.5 连续运转性能
- 9.6 联轴器
- 9.7 控制柜
- 9.8 电动机消防泵组的其他要求
- 9.9 柴油机消防泵组的其他要求
- 9.10 潜水消防泵组的其他要求
- 9.11 手抬机动消防泵组的其他要求
- 10 试验方法
- 10.1 结构检查
- 10.2 材料检查
- 10.3 外观质量检查
- 10.4 性能试验
- 10.5 密封试验
- 10.6 静水压强度试验
- 10.7 最大真空度和真空密封试验
- 10.8 引水时间试验
- 10.9 引水可靠性试验
- 10.10 连续运转试验
- 10.11 联轴器起动循环试验
- 10.12 控制柜试验
- 10.13 柴油机消防泵组试验
- 10.14 手抬机动消防泵组试验
- 10.15 仲裁试验方法
- 11 检验规则
- 11.1 检验类别
- 11.2 型式检验
- 11.3 出厂检验
- 11.4 检验顺序
- 11.5 系列消防泵的抽样与判定
- 12 标志
- 附录A(资料性附录)系列消防泵的抽样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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