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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总平面


3.2.1 剧场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总平面设计应功能分区明确,交通流线合理,避免人流与车流、货流交叉,并应有利于消防、停车和人流集散。
    2 布景运输车辆应能直接到达景物搬运出入口。
    3 宜为将来的改建和发展留有余地。
    4 应考虑安检设施布置需求。
3.2.2 新建、扩建剧场基地内应设置停车场(库),且停车场(库)的出入口应与道路连接方便,停车位的数量应满足当地规划的要求。
3.2.3 剧场总平面道路设计应满足消防车及货运车的通行要求,其净宽不应小于4.00m,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00m。
3.2.4 环境设计及绿化应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3.2.5 剧场建筑基地内的设备用房不应对观众厅、舞台及其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振动干扰。
3.2.6 对于综合建筑内设置的剧场,宜设置通往室外的单独出入口,应设置人员集散空间,并应设置相应的标识。
条文说明
3.2.1 本条规定总平面布置的基本原则。
    1 剧场一般居于城市重要位置,又是大量人流瞬时聚集场所,要求处理好剧场人流车流与城市人流车流关系,在总平面内还要处理好内部人流、车流和货流的关系,即观众和演员、后勤的关系。
    2 运输布景的车辆最好与观众人流分开,直接到达剧场后台的景物出入口。
    3 剧场建筑占地较大,人员较多,使用功能复杂,因投资和基地原因限制,可能分期、分阶段实施,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4 剧场建筑人员集中而复杂,发生恐袭事件影响严重,防恐已经成为未来剧场运营过程中的重要工作,因此,在剧场建筑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安检设施的布置要求,有利于防恐。
3.2.2 剧场内应设置停车场(库)。停车场(库)的设置,应根据剧场的规模、用地位置、交通状况等内容确定,当受条件限制时,经当地规划部门同意可设置在邻近基地的区域。因我国各地城镇规划对停车指标要求不尽相同,故不作量化规定,在设计时,应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停车数要求。
3.2.3 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中明确了基地内道路设计要求和规定。条文首先强调了道路应满足消防车辆通行及使用的要求,其次因为剧场有货运车运输道具的情况,而大型货运车的转弯半径等通行条件比消防车更高,因此提醒设计注意在道路设计时还应考虑满足货运车的通行要求。货运车通行的具体要求可参考现行行业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
3.2.4 根据对剧场建筑的调研,部分剧场达不到当地规划要求的绿化率的标准,而我国各地城镇规划对绿化率指标要求不尽相同,故不作量化规定,本条主要强调环境设计及绿化的重要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多做。
3.2.5 基地内设备用房的设置有两种情况:一方面在基地较宽裕的情况下,风机房、冷冻间、空调机房、锅炉房等有振动和噪声的房间可以单独建。另一方面因为基地紧张,部分新建剧场或改建以后的老剧场建筑覆盖率很高,即没有空地单独建这些设备机房,因此均设在主体建筑内。这两种情况下都应该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减振降噪,或满足一定间距要求,避免对观众厅和舞台的干扰。
3.2.6 剧场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建筑,因此人员的安全疏散至关重要。即使设置在综合建筑内也应设通往室外的单独出入口,同时应有满足剧场人数疏散要求的集散空间等。关于综合建筑内剧场楼层和面积的选择,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已作了具体的规定,这里就不做详细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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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5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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