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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舞台灯光


6.4.1 剧场建筑设计应根据舞台灯光系统的设备位置、尺寸等,确定相关安装条件、用电负荷及技术用房需求,并应满足灯光系统安装、检修、运行和操作等的要求。
6.4.2 观众厅内应设面光、台口外侧光,并宜设台口光。面光可通过面光桥实现,台口外侧光可通过耳光室实现。
6.4.3 面光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第一道面光桥的位置,应使灯具出光口中心点到台口线的垂线与台面的夹角为45°~50°。
    2 第二道面光桥的位置,应使灯具出光口中心点到台唇边沿或升降乐池前边沿的垂线与台面的夹角为45°~50°。
    3 当乐池升起作为表演区时,应设两道面光。
    4 面光桥宽度不应小于1.20m,净高度不应低于1.80m,面光桥与吊顶内空间宜做声学处理。
    5 面光桥的长度不应小于台口宽度,下部应设0.05m高的挡板,灯具的射光口垂直方向净高不应小于0.80m,也不宜大于1.00m。
    6 射光口应设金属护网,固定护网的构件不得遮挡光束射向表演区;护网孔径宜为35mm~45mm,金属丝直径不应大于1mm。
    7 面光桥挂灯杆的净高宜为1.00m,两排挂灯杆的位置应由舞台工艺确定。
    8 甲等剧场应至少设两道面光桥,乙等剧场应至少设一道面光桥。
    9 面光灯具投射光束空间内不应有遮挡障碍物。
6.4.4 耳光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第一道耳光室位置应使灯具光轴经台口侧边沿,射向表演区的水平投影与舞台中轴线形成的水平夹角不大于45°,并不应遮挡边座观众视线,不应影响台口声辐射。
    2 耳光室宜分层设置,且第一层底部应高出舞台面2.50m。
    3 耳光室每层净高宜为2.10m,射光口净宽不应小于1.20m。
    4 当乐池升起作为表演区时,应设两道耳光。
    5 射光口应设金属护网,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4.3条第6款的规定。
    6 甲等剧场设不少于两道耳光室;乙等剧场设不少于一道耳光室。
    7 耳光室灯具投射光轴靠近观众厅侧墙方向1.00m范围内,不应有遮挡障碍物。
    8 耳光室投光口两侧墙面宜设灯杆预埋钢构件。
6.4.5 追光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甲等剧场应设追光室,并应预留3组以上容量不小于32A、220V的追光灯电源。当乙等剧场不设追光室时,可在楼座观众厅后部设临时追光位,并应预留2组以上容量不小于32A、220V的追光灯电源。
    2 追光室应设在楼座观众厅的后部,并应左右各设1个,进深和宽度均不应小于3.50m,追光室的室内净高不应小于2.20m。也可在观众厅后墙上方墙内做成通长追光室。
    3 追光室射光口的宽度、高度及射光口下沿距地面距离,应根据选用灯型进行计算。射光口下沿至最后一排观众的座椅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80m。
6.4.6 当楼座挑台前沿设置灯具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4.7 调光回路应根据剧场类型和舞台大小配置。甲等歌舞剧场不应少于600回路;甲等话剧场不应少于500回路;甲等戏曲剧场不应少于400回路。
    除可调光回路外,舞台内灯区宜配置不少于1/3调光回路的直通电源,台口外灯区应根据需要配置相应直通电源,且每回路容量不应小于32A。
6.4.8 灯光配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由可控硅(晶闸管)调光装置配出的舞台灯光回路,不宜采用多回路共用中性线方式,宜采用单相配电方式。
    2 由可控硅(晶闸管)调光装置配出的舞台灯光线路,应选用金属导管、槽盒敷设,调光线路应远离音响、电视及通讯等线路。当两种线路平行敷设时,其间距应大于1.00m,当垂直交叉时,其间距应大于0.50m。
    3 当可控硅(晶闸管)调光装置电源采用三相配电时,其中性线截面积应为相线的两倍。
    4 舞台照明设备的接电应采用专用接插件连接,且接插件额定容量应有足够的裕度。
6.4.9 天幕地排灯区应设置相应调光回路,并应设置相应直通回路。
6.4.10 主舞台两侧的流动灯电源插座应分前、中、后设置在台板下带盖的专用电源盒内,盒内应按流动灯的数量设置回路。当主舞台设有台下机械设备时,可将流动灯电源设置在升降舞台台面或主舞台两边侧墙上。
6.4.11 舞台侧光可安装在一层侧天桥上;对于主舞台宽度在24m以上的剧场,可设置灯光吊笼或纵向灯光吊杆,数量和尺度应按舞台工艺确定。
6.4.12 不设假台口的剧场,应在台口内两侧设置台口柱光架。
6.4.13 观众厅内宜设灯光控制台接口。
条文说明
6.4.1 舞台工艺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密切配合,是设计一个布置合理、功能完善、运行安全的舞台灯光系统的重要条件,尽可能解决建筑设计在不了解舞台工艺前提下展开建筑设计所带来的各种问题,以保证舞台灯光设备具备必要的安装空间。
6.4.2 现代演出为了增加演员与观众的互动,表演区经常前移至台口外乐池区域,乐池上方就需要增加顶光,同时在两侧需要增加侧向灯光,以利于演出。此区域的灯光被称为台口光。
6.4.3 本条是对面光桥的规定。
    1 第一面光桥角度如果太陡,演员脸部照度不够,会影响演员演出效果。建筑设计一定要严格按照本条第1款设计。
    2 第二面光桥角度的规定,主要考虑表演区前移,为保证前移表演区的演员脸部有足够的照度。
    3 乐池升起时表演区前移,第一道面光太陡,不能射到前部表演区,所以要做两道面光桥。
    4 面光桥宽度和高度规定主要考虑安装灯具后,还需要留出人员走动与检修的位置。如面光桥需要加装追光灯等特殊灯具,宽度可适当加宽。面光桥做隔声处理,有条件的可做成封闭走廊;主要是避免演出声音通过观众厅吊顶向其他方向传递,同时可以隔开其他方向的噪声通过面光桥开口向观众厅传递。
    5 面光桥短了,安装的灯具就少,不够使用。下部设0.05m高的挡板是为防止面光桥上物体滚落伤人。射光口太小,灯光人员看不见表演区,不利于对光。射光口大,对建筑声学不利。
    6 面光桥射光口设金属防护网主要是起安全防护作用。护网孔径太大,容易掉下相对较大的物体。孔径过小,则光损失过大。规定护网铅丝直径是考虑光损失与遮挡问题。
    7 下排灯架高度规定主要考虑悬挂各类通用型灯具所需的最小高度。悬吊双排灯具时,由舞台工艺根据所选用灯型给出具体挂灯杆高度。特种灯具不在规定高度之内。
    8 剧场应根据实际使用需要由舞台工艺来确定面光桥数量。很多剧场设计了多道面光桥,这是舞台工艺根据实际演出需求设计的,极大地方便了演出。
    9 面光桥架设灯具在其灯光整个光斑投射路径上如有障碍物遮挡,灯具光斑就不能完整的投射到舞台表演区,影响演出效果。往往建筑和装修设计师忽略了这一点。
6.4.4 本条是对耳光室的规定。
    1 第一道耳光室灯光投射角度大于45°,投射到表演区的进深不够,效果不好。
    2 耳光室分层设置主要是便于灯光师对光和检修灯具,第一层底部高度的规定主要是为观众厅人员通行与搬运器材留有一定的高度。
    3 剧场耳光室高度太低,不利于工作人员对光、检修和通行。射光口宽度太窄影响悬挂灯具的数量。
    4 乐池升起时表演区前移,第一道耳光投射角度与舞台夹角过大,不能作为侧光射到前部表演区,所以要做两道耳光。
    6 剧场应根据实际使用需要来确定耳光室数量,具体数量应由舞台工艺确定。
    7 耳光室架设灯具在其灯光整个光斑投射路径上有障碍物遮挡时,灯具光斑就不能完整地投射到舞台表演区,影响演出效果。往往建筑和装修设计师忽略了这一点。
    8 耳光室挂灯杆需要焊接在两侧墙上,所以要预埋钢构件。
    预埋钢构件中心位置与耳光室投光口护网距离约为0.60m,这是根据已建剧院调研统计数据给出的。具体数据应由舞台工艺根据所选用灯型确定。
6.4.5 本条是对追光室的规定。
    1 甲等剧场可能架设两台以上追光灯,所以需要预留了3组以上电源;乙等剧场可能只需要架设两台追光灯,所以也应预留2组电源。预留电源要就近方便接电。当剧场不设追光室时,追光灯通常架设在二楼观众厅左、右后角,也有临时架设在观众厅走道上的。具体位置应由舞台工艺来确定。
    2 远距离追光灯灯体较长,本款对追光室前后进深、宽度和层高作了规定。设计时最好根据选用灯型来确定前后进深距离。前后进深距离太小,不便于灯光人员操作。投射光轴与舞台平面夹角不宜过小,否则追光效果不好。
    3 追光室射光口宽度及高度应根据选用的灯型使光轴能够射到舞台全区为设计依据。射光口的宽度应使投射光斑能投射到舞台表演区左右边沿,射光口高度应便于追光人员观看到舞台整个表演区(包括升降乐池区域)。射光口下沿距地面高度应根据灯架高度和追光灯射到舞台前沿的光轴俯角来确定,一般高度为0.40m,不宜过高。
6.4.6 楼座挑台下方是观众席,此处架设灯具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以防灯具及附件掉下伤人。
6.4.7 根据调研已建剧院统计数据和未来发展趋势,分剧种给出了剧场调光回路的配置数量。电脑灯和LED灯等新型灯具的大量使用,可能会使剧场使用钨丝光源的灯具减少,随之剧场的调光回路也会逐渐减少,直通回路需求会增加,所以增加了直通回路要求。
6.4.8 本条是对灯光配线的规定。
    1 目前剧场使用的可控硅(晶闸管)调光装置,均采用移相调压,会引起电流波形畸变,高次谐波系列分量增大,通过调光配电线路构成对可控硅触发电路的相互干扰和音视频等系统的干扰。若采用每回路灯双线配置,相线从调光柜引出,中性线返到调光柜的汇流排,实践证明,可有效抑制调光回路上产生的高次谐波,降低上述干扰。
    2 可控硅(晶闸管)调光配出的舞台照明线路使用金属导管、槽盒敷设规定,主要是考虑屏蔽导线高次谐波的辐射干扰。参照国内各厂家关于舞台调光设备安装的技术规定,限制调光配电线路与音响、视频等系统线路最小距离的限制,是为了减弱可控硅调光设备对音响、弱电系统干扰,保证音响、弱电系统正常工作。
    3 可控硅(晶闸管)柜若采用三相线配电,由于三波谐波系列相位相同,将使零序电流叠加。试验表明,当可控硅移相调压至半压,并满载输出,此时电流波形谐波畸变最为严重,可达62%左右,此时三相零序电流叠加,可为相线电流的1.86倍左右。所以,中性线截面积应为相线的两倍。
    4 由于很多灯光工作人员缺少舞台灯光接电常识,对灯具接插件选用不当,出现电气事故,所以在此强调了舞台灯光接插件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剧场调光设备中也有采用正弦波调光器的。正弦波调光器目前是利用IGBT半导体器件,采用脉宽调制技术(PGW)实现。由于其谐波量较低(相对可控硅调光装置),有效地降低了高次谐波的干扰,在系统中不用加装谐波滤波装置,不用加大中性线截面积,降低了对供电变压器的容量要求等。这些是正弦波调光器的优点。
6.4.9 应按天幕宽度与高度计算出天幕灯数量,并预留相应调光回路。设置直通回路是为了便于在天幕区临时安装演出设备预留电源。
6.4.10 流动灯是根据演出需要临时架设的灯具。为了临时架设方便,应在主舞台台口内侧幕条下方地板预留电源。为了防尘,电源应带盖板,不用时应将盖板盖上,同时盖板应与舞台地板高度一致。当主舞台升降台下降,侧车台推出时,设在主舞台上的电源将被侧车台覆盖,无法使用。所以,此种情况可将流动灯电源移至主舞台侧墙上。
6.4.11 灯光吊笼的品种规格型号颇多,一般吊笼都能上下升降,也有既能升降又能左右移动者,还有上下左右前后都能活动的吊笼,各有优缺点。不设灯光吊笼也可设纵向灯光吊杆,纵向灯光吊杆长度与舞台进深有关,也可设计成分段式。具体应按舞台灯光工艺要求设计。
6.4.12 台口柱光是舞台灯光非常重要的部分。有假台口的舞台,灯具安装在假台口侧片上,没有假台口的舞台应设置台口柱光架。柱光架的位置应隐藏于台口大幕内侧,以不造成观众视线穿帮为原则,一般情况在2.00m以下的部位不安装灯具,主要考虑人员走动时的安全。柱光架有很多种形式,为便于检修灯具,一般都设有爬梯。
6.4.13 观众厅内设置灯光控制台接口主要是满足灯光操作人员在排练或演出中,需要将舞台灯光控制设备移至观众厅内操作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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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5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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