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9.4 头部保护装备


9.4.1 消防员佩戴的消防头盔应符合GA 44的要求。
9.4.2 使用头盔前,应检查帽壳、面罩、披肩有无损伤。
9.4.3 消防员在有飞溅的碎片、熔融金属、液体化学品或腐蚀性液体,或有化学品蒸气或高亮度光辐射存在的环境中作业时,应佩戴合适的面罩或护目镜。
9.4.4 消防组织应制定识别、减少或消除工作环境噪音的安全措施。
9.4.5 工作环境噪音超过90 dB时,应佩戴耳塞、耳罩等听力保护装置。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消防职业安全与健康 XF/T620-2006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