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2 运行可靠性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应能在4 h内可靠运行,并满足下述要求:
a) 试验期间,应持续发出警报信号;
b) 试验后,基本功能应符合4.1的要求。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GB26851-2011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