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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5.14.1 试验步骤
5.14.1.1 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 h~4 h后放入湿热试验箱中,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调节试验箱,使温度为40℃±2℃,温度稳定后,再调节试验箱使相对湿度为90%~95%,保持4 d。
5.14.1.2 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1 h~2 h。
5.14.1.3 按5.2规定的方法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14.2 试验设备
采用符合GB 16838规定的试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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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GB2685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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